2009-07-05 20:56:08荷睿艾塔˙Lee

朗朗

《朗朗》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們到底算不算是所謂的『青梅竹馬』;雖然我們認識的時候他十歲我九歲,但接下來的二十二年其中到國三為止,只同班國小高年級兩年,和國中三年的補習班歲月,一週兩天,一天兩小時。一直到我三十一歲,他三十二歲這年,繞了一大圈又牽在一起。

 

    人生就是這麼奇妙。

    電視上報導的新奇古怪,社會新聞像是驚悚電影或是娛樂片;報章雜誌每天都有不同的頭條,看八卦像吃飯一樣照三餐來;網路、書店,無一不千奇百怪,正如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月亮東昇的時候,所有人引頸期盼的卻是「新鮮事」。

    就像現在一樣。我以為不再會有什麼新事好事妙事不再一成不變的事發生在我身上至少會很倒楣地過完這一年,也許在虎年過年的時候沾沾喜氣才能去去霉氣,已經知道要安安份份

    所以過了十九年,遇見了從國中畢業典禮後再也沒見過的小學同學,我跟他兩人的情事、瑣事、有的沒的屁事在這十九年間都可以集結成冊還分上、中、下集之後,又相遇了

    奇妙之事總是在預料之外。

    是的今年又遇到了大衰運失業失戀失火……我是說沒地方住只好面件款款回老家;除此之外,有什麼衰事你可以講得出來的,也沒有少過,相形之下,遇到小學同學倒成了一件美事。更不用提,其實同班時曾經喜歡過他啦,唉呦~

    「小時了了,大未必佳。」用在我身上真是活生生又血淋淋的例子,教育部可以把我編進活教材裡教導小朋友「小時後胖不是胖。」……,我是說,讓小學生知道小時候有輝煌成就不代表將來入社會就是有用的人……人上人小學畢業的市長獎還是被我拿走的咧,但是依然會失業、失戀、過了三十歲還一事無成。記得那時候我就是從小學同學身上把市長獎給搶走的……靠實力贏走的;按理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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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one 2009-07-07 17:50:09

親愛的 要打起精神啊
面對逆境我們更要努力
自己做自己最好的盟友 不要輕易認輸
lady luck will smile on you soon!!

版主回應
這...這...,
這是故事捏~~
不過,對一半 XD
2009-07-11 2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