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5 10:15:34昇徽會計師

證券交易損失可以自所得額中減除嗎?

答覆:
依據所得稅第四條之一規定目前為止證券交易損失不可自所得額中減除。
但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個人下列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
其交易損失得依所得稅第十四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
一、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新股權利證書、
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
二、前款以外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