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8 21:31:46解讀統計與研究譯者

三審制度的最高審

又一個法官在犯人一二審都被判死刑的情況下 三審判免死 為甚麼這個判決使得名嘴們異口同聲地撻伐呢? 很可能是這個犯人做了強姦殺害幼女的滔天大罪

一二審都判死刑 表示具有重複性 可信與有效 基本上 三審要推翻一二審的判決 必須證明一二審都是缺乏信度與效度 換句話說 證明這個犯人沒有強姦殺人 或者證明這個卷宗題目不對 這是對一二審的效度作了最有力攻擊 如果要對一二審的判決信度作攻擊 那麼三審要說一二審的犯罪證據有矛盾以致於可信度不高

然而 三審法官說這個(遇見記者就罵三字經的)犯人有悔意 所以免死

悔意有沒有信度與效度特質呢? 有的 在無利害關係下表現出來的悔意應該可信有效 在能減刑的條件下所表現出來的悔意很可能不可信且無效 

法官訓練班如果把應用統計學和研究寫作納入必修(一年總共六學分)相信無害於提升本身職能

以下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林罪犯有慢性創傷症候群和憂鬱症,且非預謀殺人,而是葉小妹掙扎喊叫時,情急下失控殺人,還有教化的可能(筆者註:這句話的取信力被以下粗斜體字的專業報告給削弱 所以最高法院試圖作出的攻擊顯得無力)

在此之前,林罪犯兩度因性侵服刑八年,在監期間,由醫師、社工、心理師先後七次安全評估都沒通過認定有再犯之虞,一百年二月二日刑滿出獄一個半月內,林又涉兩件性侵未遂案

檢察官也痛批,林國政緊勒葉小妹頸部,直到她舌骨骨折才鬆手,下手狠毒、天理難容,應判死刑;一、二審也都判死

據觀護人調查,林和女性相處有失敗紀錄,導致創傷症候群和憂鬱症,醫師認定未達精神耗弱程度,無減刑必要

爸爸得知判決結果,泛淚傷心地說:「司法已死」,指與社會大眾期待的落差太大(筆者註:無法取信於人 這是研究報告的一大致命傷)

輿論及法界也一片撻伐(筆者註:如果研究報告要特立獨行 它必須非常有力地攻擊前人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對外界批評聲浪,最高法院相關人士昨晚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回應。(筆者註:不幸的是 研究結論無法模擬兩可 換句話說 必須有反應 這反應的穩固程度來自於前段所呈現的科學證據與論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