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3 21:09:15傾聽

離婚現場記‧1

 

有人提醒,如果夫妻一旦走到法院了,就不要想勸合,心裡還企圖想有沒有例外,到現在還真得找不到!

一場婚姻的結合到頭來勞燕分飛,有的草草兩三年就翻牌見真章,有的二三十年忍不下去了;在法院這種場合,當事人往往還看不到問題所在,可是他們的互動方式與爭執所在,卻很容易就讓癥結顯現出來,旁人一下子就看得清清楚楚。

最佩服的是被迫的一方終於也看清楚了,終於願意放下;而那一方仍堅持著甚麼,這所謂的輸贏,往往是願意放下、讓步的一方,堅持的人好像贏到了他的所求所望,但其實他才是輸的人。

最感概的是年輕人對婚姻的態度!
尤其如果父母親不滿意兒女結婚對象的表現,從中加入個人的評價與態度,對於媳婦或女婿惡言相向,與於主導或影響,往往年輕人還不至於決裂的感情,會因為父母親的加入戰場,到頭來就發展到根本沒有機會修補或挽回。

這是我今天看到、最讓我覺得要反省的,也是不吐不快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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