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6 00:00:00阿舍仔

年金改革不可分職業。

台灣既然選擇了民主的道路,當總統也只是一種職業而已,應該也是要納入勞基法,不可像現在這樣另設一法行之,所以年金改革就是不可以分職業別,百工百業都一樣包括軍公教和那些政客都要納入勞基法。年金就是建立退休保險制度,未來退休要領多領少就是遵行一般商業保險那一套,依個人意願加保,保多保少自己決定,不可如現在這樣強制每人都得加保,此乃政府施政違憲也。以此行之導入正常的保險制度就不會有年金破產問題,政府也不用每年編預算撥補年金。在現有年金全部廢除之後,在社會福利部分就是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5歲退休後每個月普發一定金額的生活津貼,依政府的財政狀況每年普發的金額可不一樣。政府施政在社會福利部分就是不能有差別待遇,像現在的年金在社會福利部分不同職業別是不相同,就是同一職業內也是有差別,此政府施政變圖利也。總而言之,台灣現行的年金制度完全是不公不義,政府一開始就沒有規劃好,至今只能打掉重練,否則最終只能走向破產而已。


阿舍仔202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