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8 21:25:34民主撚

好壞的根本定義

好和壞本來是主觀的槪念,對不同人有不同的好壞判斷標準,但正正因為如此,好壞的槪念常常被上級集團混淆。

我很年輕時就想過這問題,讀書時常遇到一些好壞的評論題,例如「香港開放賭業有什麼好處壞處?」、「使用核電有什麼好處壞處?」、「使用web-based processing的程式有什麼好處壞處?」、「地鐵禁止吃東西的好處壞處?」

我們回答問題時,往往只是籠統地列舉一些廣義上的好處壞處,沒有認真想過這些好處壞處到底是基於誰的好處壞處。好處究竟是對誰人好?壞處又是對誰人壞?或者要求從不同人士的的角度去列舉好處壞處。其實這種問法會流於空廢命題。我們作為一個人民,如果那些好處壞處根本和我們無關,我們還操什麼心?

比如香港的佔領運動有什麼好處壞處,有人說壞處是影響經濟,可是說這話的人卻是個永遠分享不到經濟成果的人,居然去操資本家的心。舉個別個例子「貪污有什麼好處壞處?」人人都會斬鐵截鐵地說,貪污沒有好處,只有壞處。大家看到嗎?為何我們又不去想想那些貪官沒得貪會不開心?貪官可以貪污,對他們來說是好處,貪官不能貪污,對他們來說是壞處。但我們絕不會用貪官的角度去判斷好壞。因為我們知道對貪官的好處等如對人民的壞處,而對人民的好處等如對貪官的壞處。這也就我為什麼說從不同人士的角度看是流於空廢命題。

所以好壞本來就是主觀的詞語,如果我們要把好壞客觀化,就必須厘清好壞的標準。否則,就容易犯上「佔領運動的壞處是影響經濟」這種奇怪又反智的說法。我們作為民主主義者,以人民為中心,所以好壞的定義就是:「好 = 對人民有利;壞 = 對人民有害」。只要我們拿著這個標準去審視社會,審視不同的歷史問題,會得到更客觀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