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1 12:11:14peter

難道不是公務員沒依法行政之後果


冒死通報災情防災志工冤死



文中說:
楊秋興指出,農業處的確七次透過鄉公所村長通知疏散
「現在村長已死,實在不知道該追究誰的責任」,
未來將請中央立法
,訂定強制疏散機制。

請問楊縣長
依災害防救法第 24 
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災害擴大,
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
公所於災害發生有發生之虞時,
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你是一位地方自治機關首長;地方自治法、
與各種法律都有授權你,可就縣地方自治做很多事;
請問你做縣長快8年,任期將屆滿。
今天會發生如此巨大災難;難道不是公務員沒依法行政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