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2 11:49:09Page

【A】星光大道



我的嘴真的很(ㄐㄧㄢˋ)....

我要自首一下,請老天爺赦免我造的口業。


話說,我這二天打電話給一個從畢業之後好像都沒見過面的大學同學,他混的可好了,在台北當大律師,娶了漂亮的老婆,整個走起新貴路線,M型是吧,他絕對是穩穩站在上面那一邊的。

然後我們聊到有個同學付出了100萬的分手費用。

接著我居然說...

吼~~這你就不懂了,這是做口碑的。分手可以拿100萬的風聲放出去之後,哪個人不前仆後繼的,比參加星光大道還開心ㄟ......條件又那麼好...一定很多人要報名啦....這樣貨源就....


新貴同學在電話那頭大笑,說對ㄟ,原來有這個伏筆啦...。



我果然明知故犯的又造了一次口業。



(那個給了100萬的同學,我知道你是情深意重啦..........)





真主阿拉布里巴嚕卡密芽哩高....
(念經贖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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