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7 17:16:06踐實山人

【專欄】人格失範,典範不再?

說起人間四月天,必想起林徽因的詩,想起了徐志摩的愛情故事。人的記憶是會有缺陷的,記住與遺忘,讓人了解重要與不重要事件的辨別。甫走入五月天,記憶恐會忍不住的抽搐,特別是關心新聞自由的朋友,會覺得5月天空依然郁悶,媒體界籠罩的陰霾,仍撥不去。而政治荒謬連戲劇──是非的顛倒,謊言的膨脹,一再搶奪了社會發言權的主導性,“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豈不危險?

5月3日的新聞自由日,我們看見有人認真省思媒體業的困境,有人在自打嘴巴,,更多是刻意回避關鍵性的問題。原本作為鬧鐘響鈴的新聞記者,也突然操作失靈。前報人連士升早已說過,史家與記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人物;一個負責的記者,等於一個勝任的史家。擁有歷史意識的記者,才不會為當下所矇蓋,懂得在歷史脈絡上尋得靠近“真實”的軌跡。若不存有歷史記憶,社會的集體失憶症會如癌細胞般擴散。

在新紀元媒體研究學會主辨的研討營中,重新檢視報變後的扭曲現象,它產生最大的破壞力,莫過於如黃明來所說,許多人對向來敬仰的報界長輩,驟然信心破滅。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不再,公信力蕩然無存。所以說,政黨收購媒體,雖引起“公器變黨器”普遍不滿情緒,但最嚴重的,是人與人關係的分化以及價值體系的崩潰。“人格失範”的負面影響,尤其在媒體界,使新聞工作者的形象變得萎縮。

其實,一個負責任、有政治認識的新聞工作者,其社會貢獻並不亞於政治評論者或學者。韋伯就曾指出,新聞工作者也是“職業政治家”的一種型態,人們之所以對新聞工作者評價不高,是源自於不負責任的新聞工作表現。沒有新聞,就沒有評論。(這裡插話說個小故事:當初在維新變法時,康有為就積極培養女兒康同薇,成為報館主筆或編輯記者。後其女兒不負父望,果真成了一名記者,評議時政,寫文章鼓吹維新變法運動。那時記者筆桿很有力量。)許多政治家、思想家、文人作家、律師,都曾經當過新聞記者,如馬克思、海明威、蕭乾等;國內舉手拈來的,即有林吉祥、A.Samad Said、 張碧芳等。

我國新聞業的體制原就貧弱,欠缺制度與規範。美國報紙編輯人協會在1922年就已擬出“新聞準則”的規範,在1975年修訂成為工作守則,分別討論新聞工作者的責任、新聞自由、新聞工作者的獨立自主性、新聞事件的真相與精確報導等。但今日追問華文報記者責任規範與獨立自主,依據標準是什么?加上政黨頻頻干預和僵化的報館文化,一些新聞工作者早已消解自己的人格特質與責任認知。

台灣《中國時報》報人余紀忠臨終前,把報館主管召集來,對他們說出:“要勇敢!”。這句話出自報社老板之口,意義非凡,“勇敢”是要訴求於行動。這三個字,彰顯一位報人的道德勇氣,對理想與責任實踐的承諾,怎不叫委蛇以對,喪失了“突圍”封閉與專制能力的新聞工作者汗顏?

處處失範的社會,就像小溝淤塞,只能是一潭死水。具道德勇氣與人格典範的報人或新聞工作者,能為社會提供思想與精神資源,如李星可、連士升等。尋求人格典範,並非是世俗所說的偶像崇拜,他們的言行鼓動了內在的生命力量,堅守自己的專業崗位,實踐對自我與社會的承諾,並擁有擔當能力的氣魄與精神陶煉。爾今,哲人難尋,後輩們也不免要向歷史登“尋人啟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