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5 23:15:47踐實山人
【專欄】論爭中的文化反思(下篇)
當我們拉開時間的長度,重讀收錄於《辣味馬華文學》中的論爭文章,可以有怎樣不一樣的意義?雖然還是感到辣與嗆,它始終揭開了馬華文學底層已生痂的瘡疤,非得重新清理的事實,而清理後震盪的心理情緒仍不斷在漶漫。對老一輩作家而言,黃錦樹是欲拔根者,但對後來者而言,他或是剷除「雜草」的先行者。
因為燒芭,因為斷奶,他作為一名文學「異端」或「叛逆者」的形象益發鮮明。不過這兩個名詞背後,卻是有一相對的價值標準,才得以劃出「正統」與「異端」這兩橛;而身為異端者,其困難不是在於為大多數人所不容,而是需為挑戰已根深柢固的主流價值做出長期奮戰的準備。但我想強調的是,當黃錦樹在寫給方北方的公開信,做出「兩代人文學的決裂」的告別姿態,到底透露出怎樣的訊息?那應不只是尋求典範轉移的強烈決心,背後實還有一個整頓文學價值與美學觀念,企圖把文學的靈魂從歷史與社會禁錮中解放出來的氣魄。
決裂與解放,皆事出有因。文學可反映歷史與社會,卻不一定可相互替代。戰前馬華文學的特殊性,在於它也可充當一部文化史或社會史來看待,當時的作家或報紙文藝副刊多皆為南來作家。在那動盪的歷史時局,值現實主義的高峰,作家們以現實主義思潮作為寫作理念原無可厚非,但經過時間的沈澱後,文學思潮會隨著文學發展規律而有所繼承或轉折,乃正常的現象。重點是:當思潮或主義膨漲成為一種文學意識形態後,架持著單一的文學標準,勢必狹隘文學的審美可能,又或使文學脫離其自身的發展,趨向僵化或附庸在另一軀體,比如歷史或社會。
這並非否認文學具有的社會與歷史功能,而是得回到原點,詰問到底文學的本質是什么?它最終的價值取向是什么?若像高行健所說:文學最終回到個人,文學始終是以「個人」作為最基本的單位。但我卻深信文學回歸的姿態,並非是直線的來回軌道,而是一種「圓的弧形」,像記憶中玩的yoyo球,若嘗向橫向拋去不斷作圓圈旋轉,在那形成的弧狀的圓圈內,其實有形成一股張力,還有看不見空氣中的震動。「文學是屬於個人的還是社會的」,之間是有一股隱形的「拉力」以及「回旋的空間」存在。在那空間裡,文學與人與土地等發生關係。
文學最高的價值是其藝術性,而在藝術性裡最可貴的是自由與獨立。藝術的超然,就在於它可以超越世俗固有的標準,去表現它對人性與社會的關懷,抑或只是為個人而創作,這是對文學價值理解與尊重的一個前提。不過像李歐梵曾經指出馬奎斯《百年孤寂》之偉大,關鍵於作家的「歷史視野」,如何能通過「文學化」把歷史元素提煉成文學的素材,那才是文學,也方才能形成另一層意義上的歷史及社會意義。
決裂,是一種轉折;解放,是釋放另一種可能。黃錦樹,不過是一個引子,他與張錦忠、林建國等人,到底著重清理什么問題,開拓了怎樣的批評視野,企圖建立怎樣的文學價值與觀念,那才是真正我們必須關注的。再次閱讀以往的論爭文章,當戰火煙硝漸散之後,問題的癥結變得更為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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