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0 16:58:51水鳥

我總要證明什麼!(十二)

幽徑三
這幾個禮拜開始自己煮起了飯,所謂隔行如隔山不外如是。以前常常為了吃到一些不合心意的東西,邊吃邊罵總覺得人家沒好好對待這些個雞鴨魚肉和蔬菜水果。現在看看自己,頭腦忽然冒起了以前裕隆汽車的廣告詞,也就是我是在當爸爸之後,才知道怎麼當爸爸的!不是嗎?當我們從小到大總覺得父母親對自己不夠好,總認為朋友總有對不起我,總希望老闆應該給我更多薪水,總想要愛你的人能更愛你更關心你。但是,只要我們一不小心成為那個要去付出、執行的主角後,才發現養兒方知父母恩,愛人才知道被愛的幸福。
煮個飯需要去體悟這麼大的一個道理嗎?仔細分析倒並非全然是煮飯這個因素,而是最近這幾年的生活感受。每每想起自己的父母,辛辛苦苦把我拉拔長大,可是年輕時的生活雖不能說是放蕩不羈,倒也莫名其妙花了不少父母的辛苦錢,而在當時總以為父母賺錢給我花是理所當然的,更延伸出來的是父母親照顧我也也是命中注定的,講難聽一點叫做他們活該倒楣。一直到現在,看看我的一些朋友以及自己,卻深深了解到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現代人習慣以自我為出發去思考事情,說穿了就是自私。自私是人類的天性,不能說不對。但正因為人心不古變本加厲的自私習性,家庭社會的混亂果然更為劇烈。就說現代有部分女性,她認為男人不可靠,所以她寧可找人生孩子,卻不希望結為夫妻,她想獨立撫養這個孩子。當然,當她說這些話的時候,她有充分的自信認為自己絕對可以給這個可能出世的孩子一個完整的照顧。男人不可靠我不能辯解,而那些女性同胞以她成熟的心態我相信她有點可能給孩子足夠的物質與心理關照。但一個未出世的孩子、根本沒有能力去選擇她本該有的基本權利─一個同時擁有父親、一個母親的權利,只因為媽媽不想要一個老公。現代人啊!我們應該說什麼呢?反正只要我想要管你孩子有什麼基本權利,誰叫你是我小孩!夠酷吧!(假如那麼愛小孩,或許去育幼院領養一個那可能更好?)
想想這還算是正常人的另類想法與做法而已,至少她們與別人不同的是她們還有那個信心且願意去照顧小孩,總比那些生了小孩卻不小好好去愛護的父母好多了,也比那些拋子棄女的混蛋更像個人。其實也不必這麼嚴酷去批評他們,反觀這個社會每天有更多令人拍案驚奇的現代啟示錄持續上演。這真的不算什麼,就像每天層出不窮的新聞八卦,套句周星馳在食神裡的說法:哪一件事不比這樣的事情更新奇、有趣又好玩呢?
煮個飯真不必有什麼大道理,或許我該輕鬆點來對待這些人還有這些事,然後以第三者來面對這個佛所說末法時期的詭異世間。反正,所謂大破大立、成住壞空,我們不可能期望這個世界不輪轉,永遠停在好的這一面。所以,給那些頭腦還有點清醒的上帝子民、阿拉信徒還是佛陀眾生,在我們自私之餘也能多分點合理的對等的以及真摯的心意給那些需要關心的以及曾經關心過你的人吧!
所以,請多惜點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