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9 17:19:33三十行動

三十行動就青年政策及教師問題約見教青局


十月十八日,三十行動到教青局遞信並會晤該局負責人,提交青年政策及教師問題的意見。(左起:教青局代表、三十行動副理事長賴文輝、副秘書長張海軍、理事長湯榮耀)



三十行動對青年政策之意見

  誠如諮詢文本開首之言,“青年是社會的未來和希望”,澳門青年承擔着未來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任。據資料顯示,至2011年底澳門13至29歲青年人口超過十六萬,超過四分之一人口,特區政府關顧青年群體,就《澳門青年政策》諮詢公眾,我們表示歡迎。對於諮詢文本(下稱“文本”),我們提出以下意見:

1.提供指標數據科學施政

  文本空泛措施無從稽考。文本中提出了不少美好的願景及方向,例如注重品德成長、推動義務工作、倡導綠色生活、促進平等共融、營造關愛氛圍、提升競爭能力等,我們表示絕對支持。然而文本內容空泛,具體措施及行動計劃無影無蹤,亦欠缺相應的量化指標,政府將來執行和可操作性成疑,讓人感覺整份文本虛無飄渺,更多只是現有政策措施的堆砌。當然當局早前亦回應過,因其諮詢文本特性所以方向性較強,但如此看來今次應改稱為綱要的諮詢。我們建議在今次諮詢結束後,整理匯編社會意見後再作公佈,並提出更具體文本,作第二階段諮詢。

  資訊不足難談科學施政。特區政府強調科學施政,因為建基於科學數據,才能提出科學、符合澳門實際區情的建議。然而,文本參考信息、數據嚴重匱乏,只有13至29歲青年數目和性別比例。極大多數對目前澳門青年的教育、就業等狀況的描述必需於網上方能閱讀,且內容繁複,一般市民難以完全暸解。此外亦欠缺對現行政策措施的羅列整理,以及外地同類政策的實施經驗,令社會無法提供有質量和可操作的建議。當局在制訂政策前是否已全面掌握相關資訊?為此,既然政府聲稱已經對澳門及外地進行了研究分析,我們建議當局提供上述相應的資訊並簡化於具體文本,讓公眾參考,網絡則以詳細資料展述,以供查閱。

  職權有限執行有心無力。文本將青年定義為13-29歲的群體,但這年齡段覆蓋甚廣,而且各個階段需求不一,階段需求變化快速,社會難以準確把脈並提出意見,我們建議在原年齡組別基礎上分組探討。此外,上述群體的生活牽涉到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社工、房屋等等諸多範疇,當中已超出教青局職權範圍,但文本卻未談及如何具體進行跨部門協調,令人質疑教青局是否化身“超級部門”駕馭所有部門?還是開出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我們建議相關政策應交由更高層級制訂及執行,並設立跨司協調機制,確保政策得到落實。

2.完善社團資助批給審計

  澳門的“社團社會”是特殊時代的產物。我們理解政府以外判方式將服務判予非政府組織(NGO),從成本效益、效率及社會網絡等角度而言,均勝過由政府自行承擔。諮詢文本第4.1、5.2、5.3、5.4點等多次強調與青年社團的支持和合作,更於第5.1點特別提到“逐步加大青年、青年社團和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的資助力度”,不失為一種加強青年服務的措施,然而,凡事皆有兩面,隨着批給的金額愈大、受資助的社團數量愈多,政府就愈難監管。面對數以千計的活動、數以萬計的單據,要逐一檢查絕不是易事,以目前澳門的社團生態,難免令人擔心,會成為另一個貪腐的温床;此外,持續向青年社團提供大額資助,亦會養成青年不思進取、依賴政府的習慣,令青年無法自力更生,削弱了本澳青年的競爭力。

  為完善社團資助批給審計制度,我們建議當局採取以下措施:

●公開社團資助審批標準,明列每宗審批原因及使用情況,避免出現親疏有別及利益輸送的情況;
加強審批查核,提防重覆資助,避免個別人士成立多個社團,重覆享用資助;
深入查核、突擊檢查社團資助活動的參與人數及活動成效,監督活動是否每次都是小圈子重覆參與;
對社團執行衡工量值的審計,公開報告,督促受資助社團公開帳目,並公開違規情況及後續處理;
監管社團一視同仁,獲得大額資助的社團固然要監管,但小額資助的社團有機會因不易被社會察覺而亂用公帑。

3.廣開社團以外參與路徑

  澳門擁有結社自由,青年人可根據自己的喜好與需求,創立或參加社團,與志同道合的人籌備各種活動。然而,當局應明白,結社是自由,不結社亦是自由,假若政府只增加對社團的資助,那麼,那些沒有加入社團的青年,等於失去了這些機會。

  我們認為,要做好政策諮詢,當局必須廣開參與路徑,與社會各界青年保持全面的雙向溝通。我們支持建立恆常諮詢機制。但是,倚靠社團的諮詢渠道,確實存在問題,社會更已一再出現“社團不代表我”的聲音,再大的青年社團亦只能代表部份青年,何況本身積極參與社團之青年,已有較多機會表達意見。以政府諮詢活動為例,第一場公眾諮詢會及當局舉辦的青年論壇,都安排在一般人上班、上學的辦公時間舉行,令人質疑其實是為全職社團人士設的“社團專場”。

  我們希望,當局能摒棄“沉默等於認同”的思考邏輯,多構建直接雙向溝通渠道,以免嚴重忽略社會中較少發聲的大多數。我們建議,未來政府多辦無篩選的活動,進入學校、深入社區,善用互聯網收集意見。除了建立網站,亦可善用社交平台解釋政策,聽取意見。雖然網上偶爾會出現小部分不負責任的言論,但我們相信大部份青年朋友願意將所思所想,透過網絡發表。

  此外,我們亦建議當局加強回應消除冷感。過去社會上存在“澳門青年政治冷感"的說法,對此我們不敢苟同。我們相信青年願意關心身邊事物,然而,正因為當局經常予人“意見接受、態度依舊”的感覺,甚至對意見少作回應,這會讓青年人感到意興闌珊。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即使認為一些意見不成熟或不適合放入政策內,亦應主動回應並說明因由和根據,這樣才能與社會有雙向溝通。

4.培養獨立思考能力

  青年積極參與社會,除了要具備熱誠外,也要對社會有充份的認識及獨立思考能力,然而文本對此着墨較少,難免令人擔心,政府抗拒推動公民社會建設。我們相信,議事論事能力並非一時三刻可以培養,政府應加強培養澳門青年獨立思考,多角度分析、批判性思維。否則,即使宣傳鋪天蓋地,青年踴躍發表意見,但質量仍會有所不足。我們特別想指出,批判性思維不代表凡事批評,而是透過真正的獨立思考和分析得出意見,這樣才有助建立真正的公民社會。

  參考外國經驗,一些中小學會帶學生到國會了解國家歷史及議會運作,更會帶學生旁聽辯論立法過程。學生所提交的功課並不只是分辨對錯,而是依據觀點及搜集資料深度去評分,藉以提升學生獨立思考能力。近年本澳官辦及民辦的議政活動漸多,我們建議當局反思公民教育在正規教育內的不足,並與學校商議制訂公民教育框架,適當加強引導,在私校為主的環境下創造條件,研究增加相關教學內容,甚至組織學生進入立法會旁聽,與議員談話或辯論。

5.規範生涯規劃服務質量

  文本第5.9點特別提到,加強生涯輔導工作。我們認同,由社會人士及專業導師提供升學及就業資訊,引導青年結合個人特質來進行人生規劃,能夠減低青年將來“行錯路、入錯行”的機會。隨着相關概念的流行,本澳社團舉辦的生涯規劃服務如雨後春筍,相信當局已投入大量公帑支援。然而,我們關注如何確保開展機構具備足夠能力和技巧。

  為此,建議當局對開展生涯規劃的機構及導師作出明確的資格規範,引入專業認證甚至持證上崗制度,這樣既能善用公帑資源,避免有人以生涯規劃之名混水摸魚騙取資助進行名不副實的活動,更重要的,是避免“誤人子弟",甚至令青年因而誤入歧途。

  最後,我們相信,青年人的問題並不是單單一個政策就能解決的。澳門青年並非好高鶩遠,只是期望一個公平的社會環境,然後憑著雙手實現夢想,透過自身努力,奮發圖強,自強不息,實現向上流動。現時澳門的政策決定者亦經歷過青年階段,甚至正值青年,期望能夠將心比心,制定有利澳門長遠發展的青年政策。


本會會長高岸峰、理事長湯榮耀、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龐啟富、副理事長賴文輝、副秘書長張海軍及會員呂巧鳳,與教青局副局長老栢生、青年廳廳長袁凱清、青年結社培訓暨輔導處處長陳旭偉及高級技術員鄭錫杰會談,雙方就青年政策及教師問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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