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8 17:17:24芙米醬

忘記。

說完再見後,我就一直數著日子,忘記你的日子。
我用最快的速度,毫不留戀的決心,和致自己於絕望深淵的勇氣,
刪掉手機裡三四個一定找得到你的手機號碼,家裡號碼,和你好友的電話號碼。
也刪掉了除了講電話,我們用來閱讀對方心情的E-mail address,
我離開了會遇上你的地方,毫不留戀,絕不留情。
用一整個星期當單位,測測我的忘記到底可以忘了多少。

整整一個月沒見面,你的樣子已經模糊到只剩下臉型的線條和目測的高度,雖然我還記得跟你看電影吃飯聊天的畫面,但是是模糊的。

三個月沒見面,在想起你的時候,還得花上三秒想一下你叫什麼名字,
我沒妄想你會偶而想到我,並且認為你早已把我忘的一乾二淨,
很公平。誰也不要的記憶,沒留下垃圾般的污染。

半年沒見面,我想就算你走在路上跟我擦身而過,我可能也認不出你了,
不是你變太多,而是我,清醒的太是時候。

八個月沒見面,九個月沒見面,十個月沒見面,
我很忙,根本記不得我的生活你曾經干擾過,
而在倒數整一年沒見面的前一個禮拜,我卻又清楚的想起了你。
沒有心跳的感覺,沒有生氣的以為,沒有任何一種有波動的情緒反應,
哦,是他呀,這個人我知道。
是風淡雲清,也是一種空,一種虛。
從來沒有存在過。
原來忘記,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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