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6 16:58:49小鼠

【我們】之三

他來了。是我找他來的,就在「我們」常去的那家速食店。事實上,自從上台北唸書之後,我已經很少來這裡了……

聰明如我們的我們,當然不是像那些蠢蛋所說,說什麼我們是因為太愛這些垃圾食物的緣故。這是他們唯一想得到的答案,你得原諒他們。

十年,可以變的事情很多,也可能完全沒有。

十年前,這家店是小鎮上唯一一家大型連鎖速食店,要在這裡偶遇某個人的或然率,是存在的。曾經有那麼一次──我想你也一定還記得──我們真的看見了他的背影,優雅地步出這家店,手裡還提著兩只速食店的紙袋。我們從二樓的落地窗前看見了這一切,卻無力改變任何事實。一台公車駛過,他的身影便消失在某個街角,像所有俗濫的芭樂劇那樣。

如今,小鎮又多了好幾家像這樣的連鎖速食店,這多少打亂了我們的計畫。說了你一定不相信,今天我只是很平靜地撥了一通電話給他,告訴他我想在這裡和他碰面──完全不需動用任何可笑的理由──他便真的出現了。十年,確實足以讓我變得強壯,足以從容應付這些事。我照例選了落地窗旁的座位坐下,陽光幾乎跟十年前一模一樣,是星期六午后的味道,慵懶又帶點亢奮,依稀還聞得到一股汗水滲進尼龍質制服的微酸味。啊!好青春的氣味。看著面前的他,終於坐在我們精心安排的位置上,我得承認,我激動得不得了。

我當然曉得你有很多話想對他說,然而我卻毫無開口的慾望。等我喝光了整杯的可樂,又更確信了這一點。約他碰面,純粹是完成一件以為自己一直想做的事,等真正做到了,又覺得好像沒有也沒關係。「如果有那麼一天我停住了,你是否就離開我……」當年你愛聽的那首歌就是這樣唱的吧?或許,他真的不該來的。看他縮著脖子不斷將薯條送進嘴裡的模樣,突然覺得有些辜負了你,不敢相信,這個我們曾經深愛的男人,竟已顯得有些老態。任誰都不該忽視「時間」這個重要因素的。

只是,這回我並沒有意思要勸你離開,我真的認為,你應該永遠待在這裡,孤寂到終老,假使能等到這棟樓被弭平的那一天最好,光想到這畫面,我的身體便湧出一股莫名的快感,一種難以形容的極致。而我,也許不會再進這家店了,或就算來了,也認不出它的不同。對現在的我來說,這速食店裡的一切:裝親切的店員、不舒服的坐椅、假裝k書卻心不在焉的中學生、不過溜個滑梯就興奮的像嗑了藥的死小孩,還有不斷被推送出來的食物:薯條、漢堡、可樂…,都只是不斷被複製的其中一個,再也不具有任何意義。


Ps.對於我在塞進最後一口漢堡之前,卻當著他的面胡亂吐了一地的事,我真的感到抱歉。原先,我也以為我可以不理會那股油膩的噁心感的,就像我們從前那樣。但,我想,我們真的已經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