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4 12:01:23小花

傳金管會將導正房貸壽險 要保人改為房貸戶

據報載,金管會有意檢討導正現行房貸壽險對房貸戶不公的現象,未來主要導正的方向有三大點:第一是房貸壽險要保人將由銀行方更改為房貸戶;第二是房貸戶之房貸壽險可選擇分期繳納;第三則是銀行及壽險業者,應充份揭露保險權利與義務給房貸戶。

過去與現在所有的房貸戶,在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時,銀行為減低風險,確保債權得以回收,通常會要求房貸戶投保房貸壽險,另外還有火險、地震險等項目。

然而,這個制度卻存在不小的陷井。房貸戶投保房貸壽險時,要保人與受益人都是銀行,也就是說,房貸戶繳清向銀行借的貸款,受益人仍是銀行;銀行將放款風險成本轉移到房貸戶身上,房貸戶向銀行借錢,又要「為銀行繳保費」,假使房貸戶去世,保險理賠金都由銀行拿走,故而引起一些糾紛。

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去年行政院消保會就已發現事態嚴重;消保會還指出,如果房貸戶繳清房貸,忘記或不知道要主動向銀行申請「變更受益人」,銀行就會一直是受益人,也不會主動幫房貸戶作變更。因此,消保會一狀上告金管會,並敦請金管會改正這類不公平的狀況。

金管會今已著手研議導正,包括房貸壽險的要保人與受益人均應回歸到房貸戶;其次,房貸戶也應有權力選擇分期繳或一次繳清房貸壽險費,不像現在被銀行要求得一筆繳清;另外,銀行要悉數揭露房貸壽的權力與義務。【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