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9 02:45:07小黃

透視人生之謎

1.人,生從何來﹖

  提到人、生從何來,眾所周知,人是由靈魂和肉身結合而成的:肉身屬物質體,由父母所生,是人的物質生活如衣食住行娛槃等活動的主體,人的靈魂是精神體,並非由父母所生,而是由天主所造,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創造的精神體,他是人精神生活的主體,人靈魂的各種特質,都是由天主賦與的,聖經創世紀上記載的很清楚,我國的先哲先賢,也這樣教導我們,例如國人稱人性為天性,稱人的良心為天良,指責為非作歹的人為喪盡天良,無天無法,稱人與生俱來的性格為天生稟賦,稱人的智能為天份、天才,天生我才必有用,稱為人處世應守之法則為天理,稱人應盡的職務為天職等。在人的生活裡,靈魂是肉身之主,他知是非、辨善惡,肉身該在他指導下同他合作行善避惡;靈魂擁有人權,享有自由,應該受到尊重,不容任何人予以侵犯或剝奪,因為人權和自由是天賦的。

2.人、死往何處﹖

  關於人死往何處問題,肉身和靈魂,去處不同。肉身是物質體,受時間空間的限制,遭受疾病、衰老和死亡,死亡後下葬歸土,誠如國人所說「入土為安」。靈魂是精神體,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不受疾病災殃和衰老死亡的影響,他永生永存、不死不滅,這是大家公認的事實。例如當追悼偉人時,便稱他「精神不凡」,「浩氣常存」;當譴責惡人劣蹟的不良後果時,便咒罵他「陰魂不散」。我國數千年來重視祭祖,證明國人深信祖先靈魂不死,享受祭奠。當人肉身死亡後,靈魂立刻脫離肉身,投奔到他的來源真善美聖之源的天主那裡去,要求回家團圓。為此當國人敘述某人逝世時,就稱他「返回天鄉」或說他「一命歸天」。當追念一位親友時,就說:希望他在天之靈獲得安息。

3.人在世一生所負的使命和任務

  關於人在世一生究竟是為了什麼﹖人的靈魂奉主命與肉身結合為一而成為人,是為完成天主給人的使命:上愛天主,下愛眾人,待使命完成後,便靈肉分離,各歸本所。為此現世並非人久居之地,高壽也不過百歲。人在世生活數十寒暑,就如長途旅行一般。一個長途旅行的人,一路之上雖也經過一些觀光地區,可欣賞一些名勝,但是那些遊樂地區,畢竟不是自己的家鄉,不能視為久居之地。待欣賞完畢,就啟程上路,奔向家鄉,不再留戀該地風光。人生也是如此,人在世一生,雖然也有些物質享受,如榮華富貴、名利權勢:但這些享受,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能給人短暫的刺激和興奮,以調節人生活的辛勞和單調,並不能滿足人追求真正幸福的願望。只有努力完成人生使命和任務,才覺得人生富有意義,將來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為完成人全心愛天主和愛人如己的使命和任務,需要了解與自己有關的天、人和事物,達到知人知物和如天的地步。
  第一知人:包括認識自己和他人:先求立己,後求立人。立己的方法,積極方面要誠意正心,敦品勵行,修鍊仁義謙忍各種美德。消極方面要努力克制自己的一切不當慾望,以免理智受蒙蔽,自由被濫用,同時還要防制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以免誤入歧途。立己目標達成後,再求立人,由家庭親屬作起,推展到社會大眾,鼓勵大家和睦相處,共度互助互愛生活,達到國人所說「不僅獨善己身,並且兼善天下的地步」,就是達成一生實踐愛人如己的第二最大誡命。
  第二知物:在人的生活裡需要各種物資的供應。物資的取得,必須遵循合理合法的途徑,杜絕劫取、剝削、欺騙手段,俗語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財富的運用上,應盡力發揮財富的功能,為自己謀利,為他人造福;同時慎防奢侈浪費,恃財追求不當享受、徇情縱慾,害己損人,誠如我國先哲所說:暴殄天物,害虐烝民(周書武成)。
  第三知天:在日常生活裡人與天有擺脫不了的密切關係,例如人的智慧和能方是從那裡來的﹖大家都承認,不是從自己來的,也不是父母給的。如果是的話,人世間豈不充滿了聰明才智之士,那裡還會有痴愚之人。最後不能不承認,人的智能是天賦的,國人常說:「天生我才必有用。」又稱才能優異者為天才。除人的智能是由天賦外,人生所需要的物資又是從那裡來的﹖大家都承認,不是人創造的,是從天來的,為此國人常稱世間富源為天然富源,即為天所成的富源。人的才智、能力和日用物資,既都由天所賦,人對天即應存有感恩之心。中國人是個講究報恩的民族,俗語說:「受恩不報非君子:」又說:「受杯水之恩,必報以湧泉。」如何向天報恩呢﹖根據我國先哲指示,一主要敬天順天,逢年過節要舉行祭天之禮,表示天人感應:在日常生活裡要聽天命、盡人事;在為人處世上要法天之德,講求仁義禮智,實踐孝悌忠信,希望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按天主教的道理講,就是要我們真心接受天主的真理,誠心遵守天主十誡,衷心實現基督福音愛的教訓在日常生活裡。
  人能達到知人知物和知天的境界,也就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的境界,才算完成了人在世一生所負的使命和任務。

4.死亡是什麼﹖

  人在世一生,壽命不長,高壽也不過百歲,最後難免一死。提起死來,大家都害怕,誰也不願意死,卻又無法逃避。死是什麼﹖誰也沒有經驗。一般人總認為死亡是生命的毀滅。其實,死亡並非生命的毀滅,而是生命的改變,人結束了現世的短暫生活,便進入了來世的永遠生存。因為人是由靈魂和肉身結合而成的;肉身是物質體,遭受生老病死,生命短暫。靈魂是精神體,不死不滅,永生永存。在現世靈魂與肉身結合,互相合作,共度同一生活。待肉身衰老失去功能時,靈魂無法再同肉身合作、共度同一生活,只有脫離肉身,自己去單獨生存。靈魂與肉身的分離,就是死亡。靈魂和肉身在結合時的生活,就是人現世的生活。靈魂離開肉身後的單獨生存,就是來世的生活。

5.人死後的歸宿

  來世的生活是福是禍,就要看人在世生活時是否完成了上天托付與他的任務。如果他一生敬天愛人、行善避惡,完成了他所負的任務,他的靈魂脫離他的肉身後,便立刻歸天,與天主團圓,接受賞報,同天主共享幸福的永生。這種無限幸福的境界,就是天堂的境界,是善人應得的報應。假如有人怙惡不悛,傷天害人,至死不悟,他的靈魂脫離肉身後,便無法歸天團圓,同天主共享永福。因為天主是萬萬美善的根源,與罪惡絕不相容。惡人的靈魂充滿罪惡,無法接近全善的天主,就如水火不相容一般。可是按靈魂的本性,他一脫離肉身,便渴望立即歸天團圓,同天主共享永福。現在他卻被他的罪惡重重隔離,再無法歸天團圓,同天主共享永福,他的痛苦可想而知。就如一個被匪徒劫走的幼兒,巴不得立刻回家、投奔到母親的懷抱;可惜他被匪徒囚禁虐待,再無法回家投靠慈親,心中該是如何痛苦悲傷!惡人的靈魂,因罪惡不能享見美善天主的悲痛也是如此,且遠遠超過,這永久痛苦的境界,就是地獄的境界,是惡人應得的報應。
  為什麼人靈能回天團圓就幸福,不能回天團圓就痛苦﹖因為天主是宇宙萬有的創造主宰,他是人類的根源,人的靈魂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創造的,為此人靈的本性是返本歸源的。當人在現世生活結束後,靈魂自然渴望歸天,與天主團圓,誠如國人所說:「樹高千丈,落葉歸根。」天主的生活充滿著無限福樂,一個有限的受造人靈,進入了全善天主的無限福樂,必能獲得一切追求的滿足,永遠幸福快樂;因為天主的福樂是無限無量的、圓滿無缺的、多采多姿的。無限無量就享用不盡;圓滿無缺就永遠幸福;多采多姿就不會享膩生厭;世間的一切美善不能滿足人心,因為它們是有限的、局部的、單調的;有限就不能持久,局部就不能使人滿足,單調會使人膩煩。

6.善惡到頭終有報

  中西賢哲的言論,中外民眾的經驗,每個人的良心,都告訴我們,天主是賞善罰惡的主宰,人生的善惡是有報應的,不在現世,必在來世。提到來世善惡報應,有些人懷疑,有些人不信,但大多數的人卻深信不疑。事實證明,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就連懷疑不信的人,到了緊要關頭,也會不知不覺的相信。比如一個不信的人,如果他作了傷天害理之事,即使機密得不為人知,他的良心也會慌恐不安;夜間捫心自問,也深感有愧蒼天,不敢抬頭。如果聽到門窗聲響,更覺得心驚肉跳,以為是鬼來索命,要遭天譴。假如沒有報應,又何必如此驚慌害怕。俗話說:「不作愧心事,不怕夜半鬼敲門。」如果說是心理作用,與理也講不通:明明自信沒有報應,怎會還生怕遭天譴之心:這不是自相矛盾嗎﹖而且這種情況,不只限於少數人,而是普遍的現象。這在說明、善惡報應並不是主觀的心理作用,而是客觀的真正事實。如果按公理和正義加以分析,賞罰是善惡言行的必然結果。就如在社會上作奸犯科的人,必會受國法制裁,這是理所當然的結果,那有讓作奸犯科的人逍遙法外之理呢﹖如果有人說,作惡的人必受國法制裁是迷信、是作惡者的心理作用,豈不是天大的笑話。行善避惡的善人,辛苦了一生竟沒有賞報,作奸犯科的惡人,終生害人利己也沒有懲罰,那麼,行善避惡的人豈不成了傻瓜﹖誰還願行善作好人﹖作惡的人豈不成了聰明人,大家又何樂而不為﹖如此以來,豈不弄得社會大亂,大家還怎樣生活!
  有人認為,行善的人會受到社會人士的尊重;作惡的人會被社會人士所唾棄,這種道義上的制裁,足夠督促人行善避惡了,不需要宗教信仰的善惡報應。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道義制裁的力量,沒有宗教信仰的善惡報應作後盾,為督促人行善避惡,顯得非常薄弱,實際上發生不了重大作用,尤其在今天笑貧不笑娼的社會裡,許多人把金錢看得遠比名譽和道義重要。俗語說:「有錢買得鬼上樹。」這句話對許多人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們認為,只要有錢,即使名譽敗壞,仍可在社會上為自己造成某種地位,受到某些人的詫媚和奉承,不見得有誰會譴責他。就算有人對他表示不滿或輕視,也只是消極的厭惡,實際上又怎奈他何﹖他仍可大模大樣的度他的奢華生活。基於這種偏差心理,在今天社會上有許多人,不顧道義,不要名譽,施出種種欺騙技倆,企圖攫取非法暴利。每天拿起報刊翻閱,不是某大公可經理捲挾巨款潛逃國外,就是有人倒會捲款逃匿;不是銀行職員暗挪公款出國不歸,就是仿冒有名商標圖利,或盜印名著,攫取暴利。像這種種不法惡行,不僅嚴重傷害他人權益,而且破壞社會經濟安危。對這些不法之徒,如果沒有善惡報應,還談什麼公理和正義﹖豈不變成欺人之談。當然,公理和正義並非欺人之談,而是天主為人立定的安身立命之道,為惡人立定的法網,人是無法逃脫的,不在現世,必在來世。俗語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頗值吾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