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蘭州一對同志夫妻12日向聯邦法庭提出告訴,指控國務院拒絕承認他們今年經由代理孕母在加拿大出生的女兒是美國公民。

他們宣稱國務院的政策歧視已婚同性夫妻,並把他們的子女視為有如非婚生孩子。

律師說,這是對現行政策提出的至少第四件這類告訴。

加州聯邦法官今年2月裁定,一對已婚同志伴侶的兒子一出生就是美國公民。國務院已對此提出上訴。另外兩件聯邦告訴正在華府和喬治亞州等待審理。

在馬里蘭州提出告訴的羅伊和艾迪爾‧基維提 (Roee & Adiel Kiviti)生在以色列,後來入籍美國。他們用艾迪爾的精子和別人捐贈的卵子,在加拿大找代母孕育,今年2月生下女兒凱森 (Kessem)。

告訴中說,國務院認定凱森不是美國公民,因為唯一與她有血緣關係的艾迪爾在美國居住的時間不夠久,不符合移民歸化法規定的五年期限,可是這種規定不適用於已婚的美國公民的子女。

40歲的艾迪爾2015年5月移居美國,2019年1月成為美國公民。41歲的羅伊1982年來到美國,2001年入籍。他們2013年在加州結婚,現與他們兩歲的兒子和凱森住在馬里蘭州查維蔡斯。

告訴中說,國務院的政策非法否認基維提家是個家庭。他們要求法庭裁定凱森一出生就是美國公民,並下令國務院立即發給她護照。

在加州的案子中,政府律師辯稱,對於美國公民或尋求獲得公民權的孩子,在其他國家出生的孩子的公民權不是「憲法保障的權利」,而是國會賦予的權利。

他們說,聯邦最高法院也強調尋求獲得公民權的孩子,與尋求賦予公民權的美國公民之間的血緣關係的重要性。

但是,聯邦地區法官裁定,移民歸化法並未規定在雙親擁有婚姻關係期間生下的孩子,必須顯示與已婚雙親兩人都有血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