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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報導】「不想再煎熬」,同志結婚後急辦收養。(2019.08.28)
「不想再煎熬」同志結婚後急辦收養
udn 聯合新聞網
女同志Jovi(右)與伴侶和孩子,可望成為全台第一波孩子擁有合法雙親的同志家庭。 圖/桃園市長鄭文燦辦公室提供 同志結婚五月底合法,但子女方面只准同性配偶收養他方子女,若無血緣者必須提聲請並經法院判決認可收養關係,才能保障孩子具雙親的權益。已有小孩的女同志Jovi五月辦結婚登記後,妻子就立刻去辦收養,數周前法院已開庭,可望成為全台第一波孩子擁有合法雙親的同志家庭。
Jovi多年前以當時伴侶的卵子赴泰國做人工生殖懷胎生下小孩。後來兩人分手,Jovi與現在妻子共同撫養小孩。同婚通過後,妻子迅速聲請收養小孩,開庭時,法官說若依法有婚約兩年後才能辦收養,問她們幹嘛那麼急?她們拿出三年前就辦伴侶註記的事實,並提出現實遇到的困難,法官才心軟。
Jovi說,她們曾幫小孩申請一所實驗學校,該校規定父母在孩子入校前也要先上課程拿學分,Jovi妻子因此奔波拿滿80個學分。未料學校得知她們是同志家庭後,說Jovi的妻子並非小孩三親等內親屬,學分不算數,讓她們深感「同志家庭被隔離」。
Jovi說,她也告訴法官,自己生小孩時早產,生後昏迷,不知孩子情況,隔天才知小孩病危,卻因伴侶依法不能簽孩子手術同意書,只得用最基本的健保治療維持生命。她雖身體很痛,仍只能忍痛從中壢坐輪椅來台北簽手術同意書,才讓孩子得到較好照顧,「身體痛,但我心更痛」。如今若又有類似狀況,難道要讓全家再受一次煎熬?
這回上法院,也讓Jovi為孩子深感不捨。她說孩子不敢跟陌生人說話,但因明年上小學,依規定須獨自面對法官陳述收養者是自己親人等說法,緊張到半夜偷哭,說「媽媽明明就已經是我媽媽,為什麼我還要跟陌生人講?」讓她們心如刀割。
Jovi說,希望未來法條能更友善,例如不要綁定只能靠現行懷胎生母才算母親,另一位只能算養母,「孩子是我們一起養的,難道另一半的愛會比較少?」她說,否則收養程序複雜,申請官司找律師又至少五萬元起跳,會讓許多同志家庭卻步,嚴重影響小孩權益。也有對同志伴侶,因其中一人已以單身身分收養小孩,如今兩人不敢結婚,怕違反同志配偶不得收養小孩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