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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可與異性結婚=沒剝奪自由? 他提3點質疑政大教授...(2018.03.10)

自由時報
2018-03-10 10: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中選會昨(9日)下午針對婚姻定義公投提案,進行聽證程序。有媒體報導,政大科管與智財所助理教授許牧彥在與會中表示,「同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絕對沒有被剝奪」。對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在臉書提出3點質疑。

  • 中選會昨針對婚姻定義公投提案,展開聽證程序。示意圖。(資料照)

    中選會昨針對婚姻定義公投提案,展開聽證程序。示意圖。(資料照)

  • 政大科管與智財所助理教授許牧彥表示,「同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絕對沒有被剝奪」。(資料照)

    政大科管與智財所助理教授許牧彥表示,「同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絕對沒有被剝奪」。(資料照)

  • 針對許牧彥的說法,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提出3點質疑。(圖擷取自臉書粉專「段宜康」)

    針對許牧彥的說法,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提出3點質疑。(圖擷取自臉書粉專「段宜康」)

段宜康在文中直言,若按照許牧彥的「這個邏輯」,首先,人民面對白色恐怖,「也可以選擇不反抗」,因為這樣「不算被剝奪自由」;其次,在台穆斯林移工,「也可以選擇吃豬肉」,因為此舉「不算被覇凌」;第三,若被打得鼻青臉腫,「也可以選擇當作SM」,因為那樣「不算是家暴」。

《風傳媒》報導,聽證會當天討論內容分別為,「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公投提案方代表(下福盟理事長曾獻瑩等人)、鑑定人(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韻茹等人)、學者代表(許牧彥等人),以及法務部、內政部代表,都出席聽證會。

報導指出,與會過程中,許牧彥「額外發表」對於大法官748號解釋的看法,「情緒相當激動」。許表示,過去法律未明確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是因「沒必要」,指稱「同性婚姻是矛盾的名詞」,並批大法官「為促成立法,做出同性婚姻『這草率的名詞』」,引發民怨。

報導提到,許牧彥認為,同性戀與異性一樣享有結婚自由,「同性戀者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絕對沒有被剝奪」,但是「他們不要」。許提到,對於「748給予同性結合的自由」,沒有意見,強調「我們並不是古板、頑固」。


~~~(版主的嘀咕時間)~~~

報導提到,許牧彥認為,同性戀與異性一樣享有結婚自由,
「同性戀者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絕對沒有被剝奪」,但是「他們不要」。

到底是識不識字啊?還是腦水過多了?
"同性戀"就是不愛異性啊!結婚結個屁逆!
真心質疑這些閣揆是不是吃ㄆㄨㄣ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