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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同婚、愛情與麵包。(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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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同婚、愛情與麵包

2017-05-27
自由評論

◎ 劉競明

現在到處在裁員、關廠,工人工作權益在台灣經濟發展似乎一蹶不振之際,還搞「同婚釋憲」,視為最高法院、大法官釋憲的政績?報紙用最大的篇幅去報導,同婚團體也開香檳慶祝,謂為「亞洲第一個實施同婚制度的國家!」在勞動權都無法伸張,勞工的工作權都無法受到法律充分保障之下,筆者實在無法苟同此項做為國家「最優先」政策的指標。

同婚對未來二十年後之台灣社會會造成何種影響?衛福部社家署等有關單位可曾做過評估?男男結婚後,「代理孕母」的問題,吾國法律與社會文化是否已經做好完全接納之準備?女女結婚後,用誰的精子來人工協助生殖而擁有下一代子女?那個提供精子的「真正父親」與女女家庭中的「形式父親」及未來的家庭親屬關係,如何在民事法律上做較佳的定義與規範?

男男同婚合法化之後,也表示性行為肛交合法化;女女自慰、愛撫及器械協助性行為等是否會加重雙性戀及同性戀者關於愛滋病的傳播或交互感染呢?這些公共衛生的重大議題,似乎也未見有關單位做過詳細的評估!同性戀開放合法成婚,並未阻止雙性戀者的來往,一人能否同時擁有同性伴侶及異性伴侶,此將涉及民法傳統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轉型正義」。多元化家庭的理論如何落實在社會生活的每一面向,這需要社會各界、各階層人士的共識;傳統核心家庭與現代同婚家庭如何去相互適應磨合,俾便塑造未來台灣社會多元化家庭的核心價值與文化。

麵包與愛情,孰重?台灣是民主法治水準極佳的國家,但是吾國在勞動人權與職場工作權的保障及作為上仍屬「洪荒時代」。資方往往掌握各種資源及武器、工具等,勞方卻乏專屬之工會來領導協調、整合、溝通與行動。在同婚釋憲之後,政府應該將力量專注在「職場工作權與勞動人權的維護」,讓愛情與麵包的基本人性需要,能夠獲得充分的滿足之後,才能促進經濟發展與勞資和諧、共享成果。

(作者為醫師,勞動部勞資爭議仲裁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