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今年4月上網認識一名黃姓女網友,2人相談甚歡並進一步約砲,雙方見面後,劉男騎機車要載對方到摩鐵,途中交談後發覺打扮性感的網友聲音低沈,是男兒身,連忙藉口要對方下車去買飲料,再趁機落跑,卻因慌亂中載走網友的包包而被控侵占。但因事後劉男已歸還物品,新北地檢署認定他無犯意不起訴。
檢方查出,30多歲的劉男今年4月上網認識黃姓女網友,聊得相當投機,大膽約對方開房間,對方也爽快答應,2人約好在新北市板橋區碰面,劉男見網友身材高挑、亮麗,興奮地騎機車載往摩鐵。
不料,途中劉男發現對方聲音低沈,仔細觀察,察覺對方是男兒身,劉男一時不知如何脫身,竟藉口要對方去買飲料,再趁機落跑。
20天後劉男被警察循線逮捕,他隨即歸還網友的包包,且裡頭的平板電腦、按摩棒等情趣用品,一件也沒少。
劉男供稱當時急著脫身,完全沒意識到對方的包包還在機車上,檢方認為劉男落跑後有充分時間處理或隱匿網友的物品,但他全數歸還,無侵占犯意,昨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