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5名新兵遭男軍官強摸猥褻(圖)。(2013.08.04)
案件示意圖
台軍後備九○四旅顏姓上士組長,前年藉口五名新兵遭蚊蟲叮咬或清除白蟻窩後,須抹藥止癢,命令他們脫光抹藥,卻對五人摸鳥、摸臀猥褻,還以教導CPR為由,親吻兩名小兵,共猥褻五人十一次。台中高分院昨以顏男與四兵和解,其中十罪各判刑七月確定,但發回重定執行刑,未和解新兵部分則發回重審。
不願與顏男和解的新兵A男原對從軍充滿理想,他因此事厭惡、鄙視台軍,甚至「不想再看到軍人」,他曾在開庭時說:「當時心裡不舒服,幾乎想跳樓。」並已在去年二月申請退伍。顏男開庭時辯稱「只是單純想照顧連上弟兄」,但法官認定他觸犯利用權勢猥褻罪,行徑惡劣。
國防部官員昨說,顏因本案被收押,去年五月已撤職非軍人。顏男已交保昨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怕被發現逼兵爬窗
判決指出,已婚的顏男(二十九歲)是志願役士官,十一年前入伍,負責管理新兵作息,前年十二月,D男因左手臂被蚊蟲叮咬紅腫向顏男報告,顏男先替他抹藥後,又要D男午休時到他寢室報到,此時顏男稱D男身上也有紅點,命他脫光抹藥,卻趁機摸鳥、撫臀,並要他每天中午都要來抹藥。
D男抹藥五次後,因已消腫未再向顏男報到,顏男轉要B男清除白蟻窩後找他報到,他便三度在廁所和休閒室內,以須抹藥避免全身發癢,命B男脫光抹藥,還以教導CPR為由,舌吻B男,因擔心被發現,還命B男爬窗離開。顏男並以相同手法,猥褻C男、E男。
去年一月,顏男也對A男伸出魔爪,命A男坐馬桶上脫光,並稱要勃Q才能上藥,A男用手護住下體稱:「我自己抹就好 !」顏男說:「沒關係我幫你。」
問卷查出多人受害
A男畏懼顏男是老鳥,軍中關係好,不敢拒絕。接著顏男又以教導CPR為由,抬起A男下巴稱要口對口人工呼吸,卻親吻A男。
事後A男與C男談及此事,才知都遭顏男猥褻,向輔導長反映,軍事檢察官展開調查,並透過問卷調查方式,才知還有其他人受害。
狡辯「不小心碰到」
顏男否認猥褻新兵,辯稱「他們擦不到藥,我幫他們擦」、「不小心碰觸嘴巴」等,但軍事高等法院指,顏男抹藥的生Z器、臀部等部位,新兵都抹得到,認定顏男有猥褻犯行,一審就顏男十一次犯行,共判四年六月。二審因四名新兵願原諒顏男,改每罪判刑七月,合併執行三年六月,A男部分則判刑十月,顏男和軍檢均不服再上訴,台中高分院昨判A男部分發回重審,其餘確定,但應另定執行刑。
色士官猥褻小兵犯行
· 抹藥猥褻
· 顏男見D男操課時左手臂遭蟲咬,指D男身上也有紅點,在寢室命他脫光衣服,藉詞塗抹藥膏,撫摸下體、臀部等,還要D男每天找他報到抹藥,共性侵5次。
· 顏男命B男清除白蟻窩後,須塗藥避免搔癢,在廁所和休閒室,3次命B男脫光衣服塗藥,撫摸下體、臀部等。顏男並以相同手法,另猥褻C男、E男2名小兵。
· 藉教CPR親吻
· 顏男命A男清除白蟻窩,稱為避免身體發癢,在殘障廁所命A男脫光衣物,坐在馬桶上塗藥,再以教導CPR為由,抬高A男下巴親吻嘴唇2次。
· 顏男在休閒室為B男塗藥時,也以教導CPR為由舌吻B男,還命他爬窗離去。
(許淑惠 王炯華 連線報道;資料來源:台中高分院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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