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7 15:50:32→☆ 魅格格 ★←

改寫家庭的定義-伴侶法座談。(2012/10/11)

  • 竹教大5201教室(暫定,若有更改將另行通知)
  • 講者:簡至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活動費用:免費!!
    參加對象:
    所有對"伴侶法"感到關心.質疑.恐懼.興趣的老師同學們


    有無想過,兩個人在一起的結局,
    除了婚姻之外,可以有其他選項?
    伴侶制度提供了另一個婚姻之外的選擇。
    只要是年滿二十歲沒有受到法院監護宣告的兩個人,
    不受一男一女的性別限制,都可以進入伴侶關係。
    換句話說,伴侶關係的精神是「相互扶持」,
    它不預設性別,也不必然是出於愛情的結合,
    只要兩人願意承諾彼此照顧,就可以共組一個家庭!!!


    新聞報導:http://www.youtube.com/watch?v=J5NG_r9PeEs
    詳情請參見:http://tapcpr.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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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情請洽臉書活動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8591189153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