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14:55:36可愛的優質辣妹

被瞞27年╱辦結婚領謄本 才知自己是養子

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登錄的資訊不一樣,造成李姓男子直到辦理結婚,請領戶籍謄本後,才發現「養子」身分,氣得質疑戶政資料錯誤,但最後仍難捨血緣,展開尋根之旅;豐原戶政所指出,戶口名簿不會顯示被收養人稱謂,但戶籍謄本卻會顯示「養子」身分,若有心要隱匿的家長,「被收養人很難發現!」

大雅區李姓男子去年8月辦理結婚登記,請領戶籍謄本申請勞保補助,卻發現謄本上註記的稱謂是「養子」,氣得質疑戶政資料有誤,經戶政所調查,確定收養事實。

「幾個月來,心情像洗三溫暖」李姓男子說,去年得知女友有孕,趕在孩子出世前辦結婚,本來沉浸將為人夫、人父的喜悅裡,卻意外從戶籍謄本發現真相,「我被瞞了27年!」

李姓男子帶著疑問回家,質問父母。父母先是支吾其詞,後才坦承,其親生父母,當年已撫養多名子女,無力再撫養李,才轉由他們收養。

李姓男子說,起初憤恨父母「生而不養」,經過多月思考,最後難抗血緣關係,再到戶政所,申請生父母的戶籍謄本,展開尋根之旅;戶政所提供李被收養時的「除戶資料」,根據舊址線索,他找到住在太平區的游姓生父母。

李男表示,親生父母現居地跟舊址隔不到一條街;找上門時,六十多歲的游姓父母已退休在家,見到他上門,又驚又喜,抱在一起痛哭。

任職電子公司的陳姓女子(28歲)也是出生時就被領養,但14歲辦理身分證時,戶政人員意外說溜嘴,透露陳遭收養身分,陳當時想不開,企圖鬧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