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30 09:23:57板新
103年起所得稅各式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
103年起所得稅各式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財政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101年度採稅額試算申報有189萬戶,採網路申報有326萬戶,兩者合計已達全國申報戶(600萬戶)的87%,已可作為憑單無紙化推行的基礎,為節能減紙簡化稅政,因此自103年起,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符合一定條件者,憑單填發單位得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民眾將不會再收到紙本扣繳憑單。
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94條之1及第102條之1規定,凡符合下列條件者,所得稅各式憑單得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3年2月5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2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配合免填發扣繳憑單措施,納稅義務人可透過下列管道查詢所得資料:
一、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下載。
二、至各地區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臨櫃查詢。
三、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
四、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如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將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不得拒絕。民眾若對該項作業之規定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項法令有關規定。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115
資料來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