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17:36:40板新

歡迎使用自然人或金融憑證網路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既省時又便利。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

10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在即,申報期間自10251日至531日止,101年度如有應稅所得,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間內都應併計申報,不得以無收到扣免繳憑單為由而漏未併計,否則一經查獲有漏報所得,如逾處罰標準將會被處以罰鍰。

邇來高雄國稅局查獲鳳山地區有某甲因地址遷移而未收到扣免繳憑單致漏報所得額40餘萬元、漏稅額4萬餘元。某甲除補稅外,尚被處以所漏稅額0.2倍罰鍰。因漏報所得處罰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無收到扣免繳憑單亦非免罰之條件,故本案例某甲雖非故意漏報所得,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處以所漏稅額0.2倍罰鍰,誠屬可惜。

高雄國稅局建議,綜合所得稅以自然人或金融憑證網路申報最為正確便捷,納稅義務人可向各地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然人憑證或向金融機構申請金融憑證,有了以上憑證,於申報期間內(10251日零時起至同年53124時止)即可在家或辦公處所任何時間上網下載申報程式完成申報、確認及繳款程序,不用到國稅局排隊,節省您寶貴的時間,採用憑證申報除計算精確外,如扣免繳憑單所得有漏未申報,係屬財政部財稅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依規定應提供而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者,亦不會被處罰,可以說好處多多。【#157

新聞稿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若蘋

聯絡電話:(077404001 分機:5826

 

資料來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