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4 17:24:50板新
關稅與內地稅出口資料交查不符案件以線上查證取代傳真向所屬海關查證
財政部關稅總局表示,以往內地稅機關查核人員於審查零稅率查核清單時,如發現營業人申報出口報單金額與海關歸戶金額不一致時,即傳真「營業人外銷貨物出口報單資料查詢表」向所屬海關查證,其異常原因多係營業人漏報或海關系統尚未審結而未送檔予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等;因不符案件頗多,雙方耗費大量人力與時間於往返傳真查詢,亟待改善。經100年11月11日召開第2次「關稅與內地稅勾稽處理作業機制」會議,決議由海關成立「關稅與內地稅出口資料已放行未審結勾稽專案小組」,專責研究改進「營業人申報營業稅經海關出口之零稅率銷售額與出口明細交查不符案件」之查證作業,以簡化工作加強為民服務。
100年12月7日召開第1次「關稅與內地稅出口資料巳放行未審結勾稽專案小組」會議,決議由關稅總局每逢單月20日挑取前2個月份報關之已放行未審結之出口報單資料供財稅資料中心於電子閘門擷取,以便及時提供各地區國稅局對於經海關出口之零稅率銷售額與出口明細交查不符案件線上查證,取代傳真「營業人外銷貨物出口報單資料查詢表」向所屬海關查證工作。
關稅總局表示,本新作業訂於101年1月20日上線實施,預期可大幅提升海關與各地區國稅局行政效率及整體服務品質外,尚可達到縮短營業人申報營業稅作業時間、節省傳真紙本列印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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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稅總局
更新日期: 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