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2 21:29:11細豪

市民文學—論宋話本(下)

2.情節起伏的要求較唐傳奇為大

其次,創作時有意識地加入起伏的情節,亦是宋話本作為市民文學的一大特點。宋代書會先生與說書人,「把文學當成一種商品,把創作和出版發行當作一種掙錢的手段、謀生的方式,在他們是一種自覺的行為,明確的意識……他們的商業目標……決定了他們對創作題材和技巧的選擇」 因此,為了迎合下層市民的需求,話本故事就以情節曲折離奇、波瀾起伏為主要特點。

同時,基於話本小說的本質為說唱文學,這自然與作為閱讀作品的唐代傳奇小說的要求有所不同。由於話本的形式是由說書人向群眾講述故事,為了吸引聽眾的注意力,書會先生編寫話本時,就必須有意識地加入大量曲折情節,時刻抓緊聽眾的注意力,以免令他們失去觀賞的興趣,甚或流失觀眾。

  宋話本的情節曲折,我們可用〈崔待詔生死冤家〉作一說明。這篇的主題,就是一個離合夫妻的故事。依照中國古典小說的敘事傳統,故事發生到「每當恩愛夫妻因不測之風雲而分離,他們最後重逢幾乎是必然的事。」 這篇話本的突出之處,就是不以平鋪直敘的方式去交代崔寧與璩秀秀重逢的故事,反之,篇者有意識地運用波瀾起伏的情節去述說,以求保證說書人能夠藉此獲取俗眾歡心,從而幫助其得到穩定的經濟收益。故事中的曲折情節,可從郡王府近鄰失火,婢女璩秀秀「提著一帕子金珠富貴」,與碾玉待詔崔寧出走一節開始。此刻,不少聽眾應當同情二人的遭遇,渴望他們能逃離郡王的魔掌,得以恩愛地生活下去。可是,為加強故事張力,篇中安排郭排軍出賣二人,致令他們被「解到府中」。說書人說到這節,聽眾自然會擔心二人安全。接著,故事寫到郡王「寬了崔寧」,「發還建康府居住」,秀秀則自述郡王:「把我捉入後花園,打了三十竹篦,遂便趕我出來。」於是,崔寧、秀秀及其父母「四口同住」。觀眾知道二人安全,自然會感到高興。豈料,卻因皇帝宣召崔寧修整玉觀音而打破他們的美好生活。郭排軍在清湖河下重遇崔寧,揭露出秀秀當日早被郡王打死,而她父母亦早已跳河死去。俗眾聽到這處,自然會為秀秀的不幸遭遇落淚,同時,亦會為崔寧的處境擔心。最後,秀秀「雙手揪住崔寧。叫得一聲,匹然倒地」,結果,「崔寧也被扯去,和父母四個,一塊兒做鬼去了。」故事雖然完結,但亦能引起聽眾的情感波動。可以說,宋話本中刻意營造的大量情節起伏,就是為了回應聽眾要求的衍生品。

3.對公眾道德的維持

再者,宋話本的一大市民文學特色,就是針對普羅市民,強調公眾道德的維持。事實上,中國古典小說一向重視訓誡及社會意義的思想傳統,周先慎先生曾指出:「中國古典小說的思想傳統之一,就是重視訓誡意義,亦即重視作品的社會教育作用,因此勸善懲惡、福貞禍淫,就幾乎成了所有作品共同標榜的宗旨」, 話本作為古典小說的一類,當然不能擺脫重視訓誡意味的思想傳統。另外,上承俗講、變文的公開演說傳統,話本在民眾間佔有極大影響力,因而說話人實在有其社會責任,述說故事時必須維持公眾道德,強調教化思想。夏志清指出「無論是源於宋還是源於明,幾乎所有的三言故事都帶有說書人作為勸喻者刺刺不休地說教的痕跡。」 這實在明確地交代了宋話本作為市民文學的最大特色。如〈崔待詔生死冤家〉中的璩秀秀與崔寧雖然對愛情有所追求,甚至成功出走,但始終未能擺脫社會傳統對他們的命運安排。的確,說書人既有維持道德的社會責任,就必須教化群眾,如〈十五貫戲言成巧禍〉勸戒群眾要說話謹慎,強調「善惡無分總喪軀,只因戲言釀殃危。勸君出話須誠實,口舌從來是禍基」就是一例。

還有,說書人的個人情感與社會矛盾的爭持,亦是話本作為市民文學的特色。正如謝桃坊的分析:「中國早期的市民意識在敘事文學大團圓結局裡突出地表現為尊重世俗生活原則,強調現實的利益和對情感的否定。」 說書人有其社會責任,必須要維持道德教化,但與此同時,說書人作為市民群眾的一部份,難免有其主觀感受。這時,話本作者雖然有其情感,但當這份感情與傳統道德相違背時,則仍以強調教化的思想性為要。如〈崔待詔生死冤家〉中的璩秀秀與崔寧的遭遇雖然惹人同情,但他們始終是違背傳統社會對他們的命運安排,因此,被韓世忠破壞他倆的愛情關係,就成為故事的必然結局。然而,由於說書人對秀秀對愛情的執意追求予以肯定,所以就安排他們二人結成鬼夫妻。「璩秀秀捨不得生眷屬,崔待詔撇不脫鬼冤家。」事實上,兩人的關係既不容於人世,說書人只好安排他們於死後才能相會。郡王的勢力既然不能伸展到陰間,就可體現為他們沒有破壞社會的傳統與及道德規條,這亦不會違背話本小說重視道德教化的責任。

4. 敘事角度以說書人出發,顧及觀眾需要

由形式來切入,宋話本的敘事亦十分獨特,在正文前的「入話」(又叫得勝回頭)中,說話人會說一些與與正文有關的小故事,例如<白娘子永鎮雷鋒塔>的「入話」是講述歷代有關西湖的小故事,如白猿洞、林和靖隱居和白堤由來等故事作開頭,避免聽眾感到冷場,亦可用作等候更多人收聽正文。此外,正文的整個敘述以「話說」、「正是」及「這回」等語言,帶出市民「看官」作為受眾,說話用利用技藝帶領巿民於不同角度欣賞故事。因此,以第一生為主的敘事多變而靈活,帶出獨特的藝術效果。如果用說話藝術的角度來看,這可以令整得表演更加精彩,而用文學的角度來看,除了更加精彩外,亦可以吸引更多受眾,因為說話人往往會以受眾的身份去敘述故事,更會離開作為敘事者的身份,以觀眾需要作為大前提。

事實上,在敘事學的理論中,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即敘述文本的任何部份都是敘述者的聲音。我們對文本的認識和了解是由敘述者給予的,而敘述者是應該是置於故事內,每次敘述也會循固定位置去進行。但作為白話小說的宋話本則有所不同,因為它是一種開放式的敘事文本,故事由說話人的底本到說話人的演出,當中不會千篇一律地複製敘事文本,反而會不斷進行改寫,學者趙毅衡指出,中國白話小說的敘述者常常在被敘述的故事外,對敘述作干預 ,只需適當模擬人物更改和轉變語調便可繼續下去 ,他認為這就是中國白話小說在敘述中的特定的敘述格局,程毅中亦認為中國小說「承受了說唱文學的傳統,作者時隱時現,經常變換敘事角度」。

在這情況下,作為敘述者的說話人會為就不同觀眾和情況而干預敘述,例如在<錯斬崔寧>中,敘述者先展示崔寧受屈殺劉貴入罪受死過程,再寫劉貴妻遇到殺夫凶手而告官正法,全知的敘事者在敘述中不斷「反敘述」,更在結尾部份帶出評論:「這段冤枉,仔細可以推詳出來。誰想問官糊涂,只圖了事,不想捶楚之下,何求不得。……所以做官的切不可率意斷獄,任情用刑,也要求個公平明允。」 從接受美學的角度來分析,敘述者了解受眾的「期待視野」,主動把文本清楚地向受眾展示,因而文本不需要召喚結構也能傳達意義,受眾不用對文本參與建構意義,因為敘事者已了解他們的需要來敘述故事,由始至終敘事者主導故事,由他决定如何說故事,並以觀眾口味作前提。

5. 語言貼近生活,口語成份強

作為一種起源於民間的口傳民學 (oral literature),胡士瑩認為話本的語言是「從群眾語言中提煉出來的」 ,所以宋話本的文本保留和充滿大量通俗語言俚語和日常用語,非常貼近生活。例如<快嘴李翠蓮>中的李翠蓮,說話中含大量俗語,具現實社會的市民說話色彩,生動活潑之餘,又尖酸潑辣,如「公休怨,婆休怨,伯伯、姆姆都休勸。丈夫不必苦留戀,大家各自尋方便。快將紙墨和筆硯,寫了休書隨我便。」 這些文字大部份保留了濃厚的宋代語言色彩,亦顯示出李翠蓮性格尖酸潑辣的一面,反映濃厚的巿井語言特點。又例如<西山一窟鬼>王婆向吳洪說媒,亦盡見當時口話特色,如「這個不是」、「好教」、「只道」、「方才」和「可知好哩」 ,這此語言全是地道的宋代地方俗語,由話本小說的語言運用中,反映出當時的地方市民生活面貌和風俗。

另一方面,宋話本亦充滿大量套語 (formulaic expression),使用特定的語言來形容和描述特定的東西。它們就是一般普羅大眾所習以為常來使用的語言,反映濃厚的巿民文學色彩。例如上文所引<西山一窟鬼>的例子中,「這個不是」、「好教」、「只道」、「方才」和「可知好哩」亦是常見宋話本的套語,而另一些如「話分兩頭」、「只見」、「再說」、「話休絮煩」和「卻說」等套語,皆常見於各宋話本文本中,由這種特定性可見話本流佈於巿民階層中,故它亦使用巿民慣常用語於話本中,透現出市民文學的痕跡。

6. 韻白相間的行文特點,迎合市民喜好

宋話本是白話文學,正如前文所言,在本文前有「入話」,除了以故事開首外,亦會以詩詞開首,增加趣味性,吸引更多聽眾。因為話本本來是由說話人向大眾說出來的,假如只一味說故事而忽略大眾,這會令市民覺得沉悶,所以說話人就吸收了佛經變文的特徵,會在講述中加入韻文,形成宋話本的行文韻白相間的特點。它除了與前代文言小說不同外,更反映說話語言的特點,以市民大眾的喜好為大原則,情況就如情節曲折多變一樣。最明顯的例子是<快嘴李翠蓮>中,李翠蓮以韻文式的潑辣回應,配合行文,令整個敘事十分有趣味。又例如在<西湖三塔記>的「入話」中,以大量詩詞描畫西湖景色,如「一鏡波光青瀲瀲,四圍山色翠重重,生出石來渾美玉,長成草處即靈芝」,「正話」又輔大量詩詞韻文,配合敘事發展,帶出話本亦實亦虛,人鬼交融的藝術世界,帶動受眾思考想像,行文或夾雜詩詞,形成韻散相間特色,吸引大眾,令市民更容易接受。此外,說話人亦會加入一些插科打諢的內容,以滑稽的動作或語言,配合韻白相間的行文風格,用淺白而生動文字,形象化地表達故事,例如<簡帖和尚>中,皇甫殿拷問迎兒:「你且來,我問你,是和兀誰睡」,迎兒「楷着眼淚」答:「實不相瞞,自從殿直出去後,小娘子夜夜和個人睡,不是別人,卻是和迎兒睡。」迎兒故意作弄玄虛,加入一些滑稽對話,增加趣味性。

綜合上述分析,宋話本無論在內容取向、語言運用及敘事形式等方面,皆切合市民文學的特點,以受眾市民的喜好為依歸,說話人就給予他們喜歡的內容,所以正如謝桃坊所言:「市民文學實質上是消遺文學,受眾從文藝的表演與閱讀欣賞中經驗到某種美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感官的刺激和好奇的心理,由此獲得娛樂與快樂。」 宋話本的確是中國市民文學的代表作。

八、宋話本對市民文學的影響

中國古典文學發展至宋代的話本小說,已經走進民間,下落至市民階層,充分地反應出宋代特有的社會風貌與生活氣息。這種以供大眾娛樂消遣為要務的文學作品,對往後市民文學發展,起著一定的引領作用。

1.受眾普及化,市民階層成為文學上的主導力量

先是宋話本的勃興,令文學的受眾趨向普及化,市民階層得以成為文學上的主導力量。唐詩宋詞、又或唐傳奇等文學作品,受眾對象都以上層的士子階層為主。惟及至宋代,話本小說轉向以小市民階層為消費對象,創作者的目的,不再視作品為「經國的大業,不朽之盛事」,而轉移為服膺於市場上的實際需要。明代時,受文人加工潤飾,或由文人模彷宋元話本的形式和語言特點而作的「擬話本」大量出現,如馮夢龍所編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等作品,俱是因應市場需求而出現的文學作品。從此,市民階層就得以成為文學上一股的主導力量,主導著以後的戲曲、章回小說等作品的發展。

2.影響明清章回小說的架構、形式

  其次,宋話本特有的結構與形式,亦影響了明清章回小說的建構。章回小說的受眾以市民階層為主,因此在結構上亦多有模仿宋話本的地方。話本既是說話人謀生的工具,他們就會運用各種手段,以求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諸如以與正文有關的小故事或詩詞作「入話」,以避免聽眾感到冷場,及藉此等候更多人收聽正文,這就成為了明清章回小說模仿的慣例。又如說書人有意識地運用懸念及曲折的情節,以吸引聽眾明天再來聽講的話本特色,就成了明清章回小說寫作的要點。因此,在章回小說每回的結尾處,總會出現「且聽下回分解」,「要知端的,下回分解」一類的結語。

3.下開公案小說的傳統

  再者,北宋以後,市場上發展出大量的公案小說,這同樣是受到宋話本的影響。話本小說來自民間,以市民為寫作對象,說書人必須負起維持社會道德的責任,同時,為顧及聽眾的主觀願望,警惡慫奸成為了故事中的重要思想,如〈勘皮靴單證二郎神〉的廟官孫神通被處死,作者評論道:「自古奸淫應處死,神通縱有不相饒」,就可視為公案小說的先驅作品。北宋中葉以後,循法律途徑去處理犯罪案件的一類故事,就因應市場需要而大量出現,如〈玉面貓〉、〈獅兒巷〉之類的龍圖公安案就是其中例子。這類作品的抬頭,可視之為文學創作回應市民階層渴望清官斷案的意願。

4.戲曲多依循話本的大團圓結局模式

  最後,明清戲曲的故事結局多用大團圓模式,這亦是參考話本小說的故事特點。中國古典小說重視訓誡及社會意義的思想傳統,宋話本加以承繼,並影響到往後的戲曲發展,亦同樣運用強調教化意味的大團圓結局模式作結。基於要顧及受眾的感受,大團圓的結局模式每每在戲曲中使用,如《琵琶記》就用「極富極貴牛丞相,施仁施義張廣才,有貞有烈趙貞女,全忠全孝蔡伯喈」作結,以強調忠孝節義的大團圓為結局,以求達到著重教化意味的目的。

九、總結

最後,在總結部份,本文嘗試對唐代的文人傳奇和宋代的市井話本作一個簡括的比較 (見下表1) 。 由這個表中可見宋話本,無論形式以至對象等各方面皆與唐傳奇有很大的分別,而最大的分別可以謂唐傳奇是文言小說,而宋話本則是白說小說,以廣大的巿民階層為立足點,本文以鄭振鐸的說話作結:「宋朝的小說是市民文學,是在瓦市裏講唱的,是真正出於民間為廣大市民所喜歡的東西,不同於唐朝的傳奇。」 ,鄭氏的論點非常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