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8 22:13:45細豪

牡丹亭主題初探(上)

(一) 作者簡介及內容大綱

在我們開始探討牡丹亭 之前,我們必需對它的作者有一定的認識,因為作品與作者之間往往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作者的性格,思想,處世態度等都會暗暗地顯露在作品的字裡行間,所謂的「人如其文」就是如此的道理。牡丹亭的作者是中國的明朝戲劇名家湯顯祖。湯顯祖(1550-1617)字義仍,號若士,江西臨川人,曾任南京太常寺博士、禮部主事,著有名戲劇《紫釵記》、《邯鄲記》、《南柯記》、《牡丹亭》,合稱「臨川四夢」,而詩集則有《紅泉逸草》等 。

  從他的身世可以見到,湯顯祖身處的時代為明朝,其時的道德準則,法律的嚴厲可以算是到了中國歷朝以來的一個非常高的水平,但是湯顯祖卻寫出了如此一個「情在而理亡」的故事,都可以算是當時一件非常突破的事了,套用魯迅於小說史略中評《鶯鶯傳》的一句「其事之震撼文林,為力甚大。」,但《牡丹亭》所震撼的不只是當時的文林,還有是現時的。到底湯顯祖是根據什麼來創造出如此一個具有如此高藝術成就的戲曲 ?它的題序中或可探知一二:

  「傳杜太守事者,仿佛晉武都守李仲文、廣州守馮孝將兒女事。予稍為更而演之。至於杜守收拷柳生,亦如漢睢陽王收拷談生也。」

根據湯顯祖所寫,他的劇本只是略為相似前朝時李仲文、馮孝、柳生、談生等的故事,他就將其改而易之。但是到底還是沒有正式的道出創作的原本來,據現代的考察,《牡丹亭》是由宋話本<杜麗娘慕色還魂>而改編創作的,而他們的故事亦為相近。《牡丹亭》故事乃是敘述杜太守之女杜麗娘有一次遊園時在夢中夢見一書生,自此後就抑鬱成病,再因此去世。其靈魂後與上書生柳夢梅,與之產生了感情,最後杜女更起死回生,並與柳生克服重重困難,結合在一起。

(二) 歷代評論家對牡丹亭主題的意見

其實歷年來,《牡丹亭》作為一個意義豐富的戲曲文本,的的確確是引起了諸多評論家激烈的討論,而且褒貶不一。但總括來說,他們均集中討論戲曲中所表達出的「情」和「理」兩個部份,並普遍認為它的底蘊是作者湯顯祖的思想「至情論」,從而表現出「以情反理」的中心命題。

「至情論」是湯顯祖的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核心思想。他認為世界是一個有情的世界,人生也是一個有情的人生,湯顯祖在《宜黃縣戲神清源師廟記》認為:「人生而有情」,在《耳伯麻姑游詩序並說:「世總有情」,並將「理」置於一個與「情」有衝突的對立面上,這個「理」正是當代明代腐敗的政治社會局面,所以他說:「情在而理亡」,把「情」置於世界的高點。湯顯祖這個思想背景,很容易被評論家引申為《牡丹亭》的中心思想,認為它是一部以「以情反理」為主題的作品 ,得出一些教科書式的答案,「通過男女主角的愛情故事,歌頌他們擺脫禮教束縛,追求愛情的反抗精神」 ,反抗禮教,學者李日星亦指:「《牡丹亭》是湯顯祖至情論的宣言,是以情反理的一面旗幟。」

不過,本文認為以上論述是不能全面表述《牡丹亭》的主題。首先,它把「情」和「理」理所當然地放置於兩個對立面上,認為「情」勝於「理」,「以情反理」就是《牡丹亭》的中心思想。但這卻未能走出《西廂記》的模楷,原地踏步,不能突顯《牡丹亭》的特點。事實上,「《牡丹亭夢》一出,家傳戶誦,幾令《西廂》減色。」 由此可見,《牡丹亭》是有勝過《西廂記》的地方,這就是它的主題深度比《西廂記》深,「以情反理」尚未能道盡的空間。另外,一個作家的價值觀雖然會影響和左右作品的主題,但卻並非完完全全地友配作品的主題取向,因為一個作者創作一個作品,背後所影響作品內容和主題的因素是十分複雜的。

(三) 本文對牡丹亭主題的理解-情理兼備的牡丹亭

雖然歷代諸多的評論家均認為牡丹亭是一個以情反理的旗幟,然而,本文對《牡丹亭》主題的理解,除了表達「情」和「理」的角力外,更由角力達至兩者的融和結合,所外《牡丹亭》應該是一個情理兼備的《牡丹亭》,呈現一個「合理的情」和「合情的理」的世界。

首先就它的情節來看,湯顯祖就原本《杜麗娘慕色還魂》簡單的情節進行了深化,改造,令到劇情更有吸引力,但在這改動的過程中我們不難看見其中的情節的確是讓人感受到情理是可以相融,相生的,儘管這可能並不是作者本身的原意。
  

牡丹亭情與理角力:     情勝理
      ↓
     情理要求持平

情理平衡/融和
從《牡丹亭》一戲粗略來劃分,可以把其中情理角力分為三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為對感情的追求大大超越了理性的壓抑,這可以視為一段情勝理的時期,由開端直到《第二十八出.幽溝》都是顯示了杜麗娘的情慾超過了理性的表現。在故事的《第三出.訓女》中一開始出場的並不是故事的主角杜麗娘,而是她的一對父母親。這可能是出自作者的藝術考慮,但更讓人感受到的是麗娘的家庭是一個傳統的父權社會,可以預期到她每每的行動都受到長輩的控制。這看法不久就受到証實,杜寶夫妻一出場就談論為女兒定婚一事,而在其後的數出中,例如《第五出.延師》中杜寶就強為麗娘聘請了儒生陳最良為師,並沒有詢問女兒的意見,而其後在《第十出.驚夢》中從麗娘所說的「不到園林,怎知春色如許?」,「恁般景致,我老爺和奶奶再不提起」等的說話都可以顯示出她的父母對女兒的監管之嚴就連自己家門的後園也不願提及讓她去遊樂就可見一斑,亦可見麗娘平常的活動範圍只限於自己的房間及不時常去到的大廳。

麗娘作為一個二八年華的少女己經不能再壓抑本能對愛情的期望、幻想,早在陳最良教授毛詩時,藉著春的口說出了自己的所想,《驚夢》可以說是一個重要的轉接點,麗娘開始對情愛作出追求,戲中的話可以為証:「吾今年已二八,未逢折桂之夫;忽慕春情,怎得蟾宮之客?」,「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誠為虛度青春,光陰如過隙耳」,而[山坡羊]中的一句更唱出她的心聲「沒亂裏春情難遣,驀地裏懷人幽怨。」,可見熱烈的愛情正在麗娘的心底慢慢的膨脹。這樣的情緒在當麗娘在夢中與柳夢梅相見之時更變得強烈,面對一個素不相識的男子,身為官宦之家的女子,在這樣嚴厲的家訓之下,自然不該表達出太多的熱情,但杜麗娘卻也壓不往她暴漲的感情了。而到了《第二十八出.幽溝》更可以算是到達情勝理的至極,對於當時明代一個如此重視貞操觀的社會來說 (當時婦人有為丈夫),杜麗娘主動的把自己的童貞付與柳夢梅時 (儘管當時只是魂,但其中之意義亦與肉體無異),她可以算是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給了他,如果有一不慎,付錯了人,情況就不妙了,但她並沒有多加考慮,可以看到情的威力之巨。

既然我們認定了情理的是可以相融,以至相生的,當感情超越了理性的壓抑太久之後,當然會有一個情理要求持平的出現,這就是等二部份。而戲中的《第三十二出.冥誓》中最可以表達出這一個情況。在之前的《幽溝》,中麗娘早己把自己的童貞付與柳夢梅時雙方都沒有想到責任,道德的問題,只是天生俱來的性情引導他們而成的,但其後當麗娘之魂再三找夢梅之時,終於在《冥誓》中再次由她作出主動去要求不只情上的滿足,更是道德範疇的滿足,她要柳夢梅跟她永結秦晉之好。「奴家雖登鬼錄,未損人身。陽錄將回,陰數已盡。前日為柳郎而死,今日為柳郎而生。夫婦分緣,去來明白。今宵不說,只管人鬼混纏到甚時節 ?」上面的是《冥誓》中麗娘所說之話,從中可以看出她雖然身為鬼魂,但絕不滿於對他倆之事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混過去;她雖然失身於柳,但絕不是無理支持,因為她一早就認定了他是終身的伴侶,她的丈夫。但到底,她們之間共沒有什麼東西 (在冥判時麗娘不完全肯定夢梅就是自己命中的丈夫) 去肯定他們的一切,所以麗娘又要再次追求柳夢梅及社會上的確定。而在此之外我們亦可以視杜麗娘的生生死死為她的肉體自我及精神自我的象徵。「秀才有此心,何不請媒相聘 ? 也省的奴家為你擔慌受怕。」「秀才,俺則怕聘則為妻奔則妾,受了盟香說。」從上述的二句可以看到麗娘對夢梅的地位、身份上肯定追認,而亦可以視為情理間要求持平的一個表現,因為麗娘不只是再迷戀於情慾之中,而亦對道德有了初步的期待。而在《第三十六出.婚走》中麗娘回生之後,當柳夢梅想再親近之時,她所說的「秀才,比前不同。前夕鬼也,今日人也。鬼可虛情,人須實禮。」更完全表現了理 (禮) 的提昇,而亦配合了之前所說的可以視麗娘的生死為肉體自我及精神自我的象徵。

  當情理不斷的要求持平之後,情理終歸會回到一起,再次到達一個平衡、融和、相生的境界,而《牡丹亭》的第三部份正是這樣的表現。從最後的柳夢梅中狀元,麗娘的回生,杜寶的確認,皇帝老子的下詔全都是為了製造一個情理相符的環境。如果柳夢梅只是一個窮苦的書生,正如他諷刺杜寶所說的「嫌貧遂婿」,是不可能在一個門戶觀念如此重的社會中得到確認的;同樣的,如果杜麗娘依舊是一鬼魂也只會落得被道士,和尚消滅的下場;而在明代一個父權社會中,得不到父親或家庭認可的姻親是不被祝福的,無論柳杜兩人如何努力也是徒然,所以最後皇帝的詔書可謂起了重要的作用,因為它代表了人間最高的權力象徵,使到杜寶始終也得認定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