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8 18:17:27 落葉之楓

【法律常識】勞保年金化,利多嗎? 文 / 張凱翔

 

勞保年金化,利多嗎? / 張凱翔

台灣有3寶:勞保、健保、199吃到飽,勞保因為具有實質現金給付性質,排在首位可知其重要性。據報載勞委會最快將於4月底將「勞保年金制度」送進立法院審議,版本朝所得替代率1.2%設計,一位被保險人投保40年,月繳保費483元,投保薪資43900元,則60歲退職時,每月可領21072元。

看似美好,實則玄機!吾人試將以上數字解析如下:

1.
投保40年的背後意義是有工作加保40年,但以本國目前中小企業的平均存活13年來估計,被保險人至少需要轉換3個工作以上,公司不能倒、中年不能失業、要很快找到工作,否則要工作加保的時間遠遠大於40年。

2.
投保薪資保43900元,這代表被保險人從開始加勞保起至退職止,其投保薪資都要保43900元,但目前平均月投保薪資只有26

3.
月繳保費483元,代表雇主每月須負擔1690元,40年共負擔81萬多,尚不含就業保險、勞退新制提繳、健保、職災保費等,未來勞保費率調升,負擔更將加重!

進一步來說,政府一直強調工作加保40年,但目前勞保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俗稱勞保退休金)平均金額約98萬,除以平均月投保薪資,得每人所領的基數是 37基數,依現行勞保條例換算在職年資可得22年,易言之,一位被保險人斷續工作加保22年,還必須符合55歲的年齡,才能請領98萬的老年給付,理想面政府設計勞工要工作40年月領2萬,現實面工作22年,這落差的18年加在55歲勞工身上,將形成73歲的勞工退職後;月領12,最少要領7年才夠本,是何等的沉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