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晚,在台南和妳分手,已近四十年,但我總忘不了妳的倩影。約莫一年前,我從妳在安南區四草祖厝的鄰居口中得知,妳一直沒嫁,卻沒人想告訴我妳住在什麼地方,只有妳姊姊說,妳每逢星期六、日假期,都會回到姊姊開的髮廊團聚。後來,我留下大哥大電話號碼給妳姊姊,可是,一年了,卻沒接到妳的電話。我知道,妳還在生氣,更怪我無情,丟下妳不管。
沒錯,過去我們曾有過山盟海誓,我也曾很認真的認定妳是我這一輩子要共同生活的人;因為妳是我的初戀情人,我們也相聚了五年多,彼此了解甚深、愛更深。
後來,我雖然一直抗拒,卻仍掙脫不了,只好奉受日本教育的父親之命,跟他好友的女兒結婚。父親曾說,這是指腹為婚。
我突然結婚,對妳衝擊很大,讓妳為我掉淚,可是,當我背著現在的太太到台南跟妳見最後一次的面時,妳並沒有當面罵我,妳為什麼不當著我的面痛罵我一頓呢?也許只有這樣,我才能心安一點。想起這件事,我真的很後悔,從此,心中就留下永遠不能抹滅的陰影。那時候,以及現在的我,心裡都非常矛盾、痛苦。
已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想告訴妳,我發現我被父親瞞騙了,根本沒有指腹為婚這件事,但還來不及開口跟妳說,我們那天晚上就在台南分手了,從此再也沒有機會說。
老實說,我的婚姻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幸福,有時候,我還會問自己:「沒有感情的婚姻會幸福嗎?」
有時候,也會想,感情是可以在婚後培養的,但她那嬌生慣養的脾氣,老是改不過來,我們因此經常冷戰,甚至分居了好幾次。
是造化弄人,還是緣分已盡?我真的不曉得,只知道我真的很對不起妳,把妳丟下不管,這是我一輩子心中的痛,我只有懺悔,還能怎麼樣呢?不過,我還是要跟妳說,我好想妳,一直到現在,都還愛妳。
父親已於今年七月廿八日辭世,離開我們了,享壽八十有二。他老人家沒有生病,就在睡覺中安詳地走了。當我永懷父恩之餘,又想起妳過去對我的好。如果真有來生,我們不成為夫妻,也可以做好朋友,談談妳、我的心事。別忘了,用我們殘缺的餘緣「交心」吧。
妳沒結婚,我更痛苦。造孽啊!我必須承擔這一切,也願妳日子好過一些。現在的我,只能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