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3 16:37:22
落葉之楓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 【天南地北】大使與公使
【歷史文化】縱橫古今 【天南地北】大使與公使
2008/11/3 | 作者:文廣
大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的外交使節。由一國元首向另一國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兩個等級(公使、代辦)外交使節更高的禮遇。
大使主要負責外交代表機關職能的實施,和遵照本國政府指令全權處理外交代表機關的事務。大使有權請求駐在國元首接見,與駐在國高級官員談判。駐一國大使可以兼任駐另一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使節,但兼任必須得到接受國的同意,並正式向接受國國家元首遞交國書,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國履行大使職責。
公使 全稱為「特命全權公使」或「全權公使」。一九六一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公使為外交使節的第二等級,元首派遣,其所受禮遇僅次於大使,但實質地位、職務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權和豁免與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國的同意。
此外有些國家在大使館中設有公使,此類公使與特命全權公使不同,不是使館館長,不由派遣國元首向接受國元首派遣,而是使館中僅次於大使一級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國同意。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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