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5 18:46:57 落葉之楓

【藝文賞析】不期而遇

不期而遇

牠們總是迎著朝霞或是沐浴著晚霞,作息時間幾乎和我一樣。我猜想,牠們是一家。公鹿先探出哪裡的樹葉合胃口、哪裡的果子多,然後回去告訴母鹿,母鹿來後再告訴小鹿……

圖/幾米

 

 

 

 

 

 

 

 

 

 

 

 

 

 

 

 

 

 

 

 

 

 

 

 

 

 

 

 

 

遠方,在離故土萬里之遙的遠方,在一片綠草地或叢林邊,好幾次和美麗的精靈──鹿,面對面相遇。總是先眼對眼互相對望一會兒,那褐色的大眼睛,溫柔、平和、從容,凝視著我;而我,卻怦怦心跳,倒好像是牠的陡然出現,把我嚇了一大跳。我成了闖入者,牠成了主人──叢林的主人。待我的心跳快恢復正常,牠悠然轉身,沒入叢林深處,或飛身跳過小路兩邊的木柵欄,翩然離去。那眼神,並沒有流露出絲毫畏懼、膽怯,就好像和叢林裡一頭別的野獸相遇。

這裡是北美大陸的一個小城市,名叫綠崗苑,數百年前山巒起伏,覆蓋著紅楓、橡樹、槐樹、野蘋果樹等,是鹿、熊、野豬、野羊的家園。也許,幾萬年來,牠們就是這裡的主宰,天經地義的主人。密林是牠們的故鄉,而人類,才是外來者。印第安人是第一個闖入者,他們狩獵、耕種、放牧,成了主人,原來的主人退進密林深處,數量越來越少。殖民者來了,新移民來了。現在,密林縮小了,在縱橫交錯的街道旁成排地豎立著兩層小樓房,小汽車停靠在道路旁。只有在戶戶相鄰的坡地上才倖存著高大的楓樹、橡樹。在一條溪水淙淙的山谷兩旁,灌木和樹木依然保留著原始的模樣。這也許就是鹿的最後的家園,依稀能聞到祖先的氣息。牠們在那裡棲息、嬉戲、繁衍。

幾次在小路上和鹿不期而遇,大多是在傍晚,太陽的金光還沒有消去,槐樹葉和橡樹葉上灑著點點光斑。牠們的眼神總是溫柔而平和的。我有點疑惑,牠們和以前在故土見到的梅花鹿怎麼不一樣?只是因為牠們的背上沒有梅花點嗎?但牠們無疑同屬鹿科,同樣有著細長的腿,短短的尾巴,美麗的褐色大眼睛。對了,是眼神!在故土,不管是在馴鹿場還是動物園,鹿和人相遇時,眼神裡流露出的總是膽怯、驚慌,對相視者的不信任。

記得在桐柏山林場,我和馴鹿員小陳帶著一隊馴鹿上山,頭鹿在前領路,路兩旁有紅薯秧和豆秧,幾十隻鹿目不斜視地走過去了。小陳對我說:「這是鹿最愛吃的嫩秧。」「那牠們怎麼不吃呢?」「頭鹿不吃,牠們不敢吃。」「怎麼這麼聽話?」「馴化了呀!」馴鹿員的語調裡充滿了自豪。到了山上,頭鹿伸長脖子去搆那多刺的槐樹枝,鹿群也飛快地散開去吃槐葉。但當你和牠們對視時,牠們的眼神裡總有點膽怯,牠們可以從我的手裡舔吃玉米,但有時我無意識地跺一下腳,遠處的鹿就嚇得渾身一哆嗦。牠們和陌生人相見,總是側身而立,好像隨時想回身逃跑。「為什麼牠們對於人總有戒備之心?」馴鹿員小陳皺眉不語。後來到了他的住地——林場一排平房裡的一間,看到牆上有一張他懷抱小鹿的照片,他才像山泉噴發似的講了一段和小梅花鹿的往事。

「小鹿離開我已經三年了。牠剛出生,媽媽死了。我從老爸那裡牽來一頭奶羊,擠羊奶,放進奶瓶裡餵牠。夜裡牠就臥在我的床頭,有時半夜醒來,發現牠把小腦袋擱在床邊,緊挨著我的頭。有時拿嘴拱我,是在要奶吃呢。長到一歲,牠跟我上山跟我去縣城,有一次還進了電影院,牠臥在腳邊,跟我一起看片子。有時我一個人進城,別人餵牠,牠啥也不吃。別人只好戴上我的草帽,穿上我的外套,那也不行。我們成了形影不離的夥伴。到了牠兩歲那年,頭上冒出了茸角。喔,我忘了說,牠從來不進大圈,總是自由自在地跑,所有的人都喜歡牠,牠也不怕人,因為從來沒有人傷害過牠。有一天,我忘不了那一天,是7月5號,牠跑到鹿圈後面的山坡上,在溪邊吃草喝水,那溪邊有魚腥草、血參、紫參、半邊蓮,草有藥香,那水也有藥香,叫香溪。有幾個人攆牠,牠以為是跟牠玩,沒有跑,他們舉起砍刀從背後砍傷了牠。後來,牠流血不止,躺在我懷裡,閉上了眼睛……」

小陳是個一米七以上的大個子青年,很文靜的,但說到小鹿,眼裡竟然出現了淚花。可見,小鹿在他年輕的生命裡占有多重的分量。我離去時,他說了一句話,在十幾年以後的今天仍然錚錚有聲地回響在我耳邊:「我只給了牠愛,沒有教會牠恨,教會牠提防壞人。」他的白木桌子上放著幾本關於佛經的書,看來他是個很有修養的青年。這個馴鹿青年和小鹿愛恨交錯的故事感動了我,後來,我多次走訪了鹿場,在河南在青海在海南,寫了關於鹿的小說和散文,心裡有揮不去的鹿緣。我也去打聽過小陳的消息,朋友告訴我,他離開了鹿場,皈依了佛門。他既然用純潔的愛把一頭剛出生的小梅花鹿撫養到三歲,他善良的心就和人類的殘忍水火不相容,也許正因此,他脫離了紅塵,遁入空門。我多麼希望他能看到這段文字,能看到我在離他心愛的小鹿很遠很遠的他鄉遇到了北美野鹿,牠們的眼神也許像他的小鹿一樣,沒有設防沒有戒備沒有恐懼……

又是一個傍晚,大約七點鐘,孩子們出去散步,我坐在落地玻璃窗旁看電視新聞,在我的右側,臨玻璃窗的一面,有一個影子一閃,我轉頭一瞥:一個黃褐色的身影,就在木平台旁。我拉開紗門,急步走到平台欄杆邊,哈,一頭頂著竹字形茸角的公鹿,站在離我不過四米的樹叢旁。當然,牠幾乎和所有見到過的鹿一樣,側身而立,頭卻正對著我。「你好!」我又驚又喜。是那天在小路邊不期而遇的公鹿嗎?不像,那頭沒有茸角,比牠年輕。那麼,我們是第一次相見。是一次不期而遇。我們四目對視了一會兒,彷彿在互相打量。牠的眼睛又大又亮,眼光溫柔。我回報以微笑。牠看了我一會兒,轉過頭去,健壯的身子那麼優美地轉了個半圓,留給我一個背影。短短的尾巴上有一點白邊,細長的腿輕盈地邁過帶刺的野玫瑰花叢,進了野蘋果樹叢,從容地啃吃樹葉和地上的落果。

第二天傍晚,我不住地朝外看,似在等著鹿的出現。果然,牠又按時來了。這次,我光著腳跑出去,還帶著小相機。「你好,你真的又來了。」牠認出了我,聽到我的聲音,聽到我打開相機,一點也不驚慌。只是,牠急於去吃剛落下的新鮮果子,沒有等到我按下快門就進了樹叢。牠是來進晚餐的。落日的餘暉,透過樹葉的縫隙,投射到牠光潔的皮毛上,似乎有一點反光。大約半個鐘頭後,牠跨過野玫瑰,悠然地繞過木平台,循著來路到了前院的側柏旁,我跑到窗前,看到牠順路舔吃了幾片柏葉,就走到門前的柏油路邊,看看沒有過往的汽車,才飛快地越過馬路,鑽進對面一條山谷的叢林裡。

以後,有時在早上七點太陽初升時,有時在傍晚七點太陽快落時,我新結識的朋友總會頂著竹字形的茸角,邁著優雅的步子,簡直好像踩著音樂的節拍在跳華爾滋。我甚至有機會近距離地數牠的茸角到底有幾枝。我看清了,是兩節,那麼牠已經有三四歲,是個青年了。牠有伴侶嗎?有孩子嗎?我看著牠長長睫毛下一雙清純的眼睛,心裡禁不住發問。過了幾天,一隻身軀略為圓潤的鹿循著公鹿走過的老路跨過玫瑰花叢,我看清了,很年輕,是頭母鹿,因為牠頭上沒有茸角。又過了幾天,我看見了一頭小鹿,蹦蹦跳跳地進了樹叢。牠們常來常往,和我成了老朋友。牠們總是迎著朝霞或是沐浴著晚霞,作息時間幾乎和我一樣。我猜想,牠們是一家。公鹿先探出哪裡的樹葉合胃口、哪裡的果子多,然後回去告訴母鹿,母鹿來後再告訴小鹿。但牠們從沒有一家人同時來。

我離開那裡回到故土,總忘不了美洲鹿那美麗的身影:搖曳多姿的茸角、圓潤的身軀、細長的腿,華麗的轉身,當然,最最難忘的是牠們的眼神。不設防,對於人類社會的一切。牠們的天敵是豹子,也許,現代的山林縮小了,已不適宜豹子的生存。鹿就可以毫無所懼地在草地、叢林裡覓食。只是,在公路旁,我看到過跳躍而過的小鹿,牠對於急駛而來的汽車,也毫不設防。牠太相信自己的速度。有時,牠們從祖先繼承下來的飛躍沒能敵過現代化的車速,不幸倒在車輪下。也許,正像那個善良正直的馴鹿員所說,牠們只知道世界上有愛有自由的天地,沒有懂得還有飛來人禍。

人與人,動物和動物,動物和人,互相不設防,和諧相處,是現代文明的一種新的追求,也許到頭來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望。當我看到草地上自由自在吃草的野鴨、大雁、美洲鹿,耳邊會突然響起槍聲,砰的一聲讓我心驚。但那是幻覺,是在我的故土。我想,如果人們在河邊看到那麼多的野鴨、大雁、野鹿,會有人舉起獵槍向牠們射擊:「又是一盤野味!」

那樣美麗的精靈,那樣溫柔、善良的眼神,在和我不期而遇時又是那樣從容,舉步優雅、高貴,讓我一想到人類的殘殺、人類的仇恨的眼神,就不寒而慄。美麗的精靈,已經觸動了我心中最柔軟的那一角。我多麼渴望,在祖國的土地上,有一天,在人們居住的地方,也有鹿——亞洲的梅花鹿,和我,和我的朋友,不期而遇。牠們的眼神,也那麼溫柔、善良,不再有膽怯,不再有懼怕,不再有飛來橫禍。

【2009/02/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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