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歲那年,我轉換跑道,在一家時尚雜誌當廣告AE。凡舉女性用的東西,包括化妝品、精品、珠寶等廠商,都得親自拜訪,與客戶打好關係,邀請他們來上我們雜誌的廣告。
當年雜誌社總經理就是狂熱的時尚女王,她曾當著大家的面,不客氣的指責我的穿著太土,要我去買幾套新衣服。我當真狠下心買了三套,從此陷入了「穿著Prada的惡魔」圈套。因為AE們要走在時尚的尖端,早先領略下一季新趨勢時裝,所以在冷颼颼的三月天穿無袖短衫,在九月天穿毛皮大衣,根本是家常便飯。
當時,我屬新進人員,每天除了被總經理「控管」衣著之外,所分配到的客戶群,都是不太上廣告的客戶,所以剛開始,我每個月的業績都剛好只到達門檻。
十月是我們雜誌的周年慶,總經理說要大家拚業績,若平均達到120萬就慰勞我們,帶我們到日本九州去玩。於是,我卯足了勁,開發別人想都想不到的巧克力商及皮鞋店,衝出業績目標,可惜我的同事們沒有一個過關,日本九州也去不成了!
我在時尚雜誌待了一年多,賺多花多,深深感覺這些虛榮的物質享受不是自己想要的,最終離開了這家雜誌社。不過,我非常感激當年的總經理,她讓超級沒信心、總是猶豫不決的我,慢慢建立了自信。雖然我離開了時尚界,但她親手調教的幾位同事,目前在時尚雜誌圈仍有很好的發展。
這是我的光輝十月天,每年到了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這位「時尚女魔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