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00:00:00David

約翰福音第八章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當各人都回自己的家時,主耶穌卻要在山上過夜。相信不是沒有人願意接待祂,而是祂要安靜在神面前從新得力,為第二天對眾人的供應和挑戰作準備,也防備法利賽人在晚間的圍捕。(510209)

『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
(All the people)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就如路加福音19章尾所記載的一樣,主耶穌清早再回到聖殿。可以想像到當主耶穌從橄欖山下來,出現在耶路撒冷時的景況是多麼震撼,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在祂身上,停下手邊的工作跟隨祂直到聖殿,聽祂的教導。相信這情景看在當時的長官及法利賽人眼中十分不是味道,因為這代表祂已取代了法利賽人的地位教導百姓。(510215)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法利賽人認定主耶穌對罪人的愛與包容會違反摩西律法,於是想藉此方法控告祂的不是,或破壞祂慈愛的形象,逼祂當眾作出殘忍的判決,這都法利賽人的目的,清楚地看出他們為了自身地位和利益採取了一個殘忍的手段,把這位犯罪的婦人逼到一個無地自容的地步,藉神的律法作為鏟除異己的工具。
  神頒布律法是要叫人知罪和罪的工價,但祂本來的心意不是要人因罪而死,或利用作害人的工具。聖經說,祂不願意一人沉淪,願意人人都悔改就是這個意思。然而很可悲的是,如同撒旦一樣,人利用神的律法作為攻擊異己、致人死地的工具,而且越懂得律法的,越是會利用律法,正如羅馬書所7章7-13節中所說的。
  這是否提醒我們這在信主耶穌年日長久,在屬靈知識認識較深的的人更要小心避免犯這樣的毛病,以律法控告別人,以真理攻擊別人,而且是在主耶穌面前控告攻擊人,卻忘記主耶穌是要的目的是要扶助軟弱的人,拯救世上的罪人,使他們能靠神勝過罪惡。
  主耶穌是全知的神,當然知道那些法利賽人的目的,我也相信主耶穌當下是知道如何回答,可以不需要遲延,但主卻在地上畫字,至於是畫什麼字,聖經沒有交待,但我相信當時主耶穌的延遲是為了給他們自己醒覺的機會,並不是急著在想辦法。(510220)

『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對主耶穌來說,擊退這群心懷不軌,假公濟私的法利賽人其實不難,重要的是能讓人正確地看待罪人,並改變罪人從罪中回轉。
  當法利賽人以為難倒主耶穌,得意洋洋地逼祂作出回應時,主耶穌卻說出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定罪別人是需要資格的,而這資格不是唸了多少法律常識,擁有什麼專業認可和地位才有,乃是自己能否全然聖潔、在神面前無可指責。相信這是當時的人萬萬也想不到的答案。
  當我們對別人有所不滿,或看見別人的過錯時,往往很容易有意無意間定了別人的罪,但在自己的失誤上卻常常放過自己。主耶穌曾說過,你用什麼量器量給別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這量器可以是天上的父、可以是別人、也可以是自己的良心,總之我們每一個都不能逃過被檢視的機會。若我們需要包容,別人也要,若我們需要扶持,別人也是。我們會因為對方的地位和跟自己的關係對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反應和對待,但在神的眼中,世上任何人在祂面前其實都是一樣。當我們要用什麼眼光看別人時,要謹記天上的父同時也用一樣的眼光看我們。(510226)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註一)
  正如詩篇130篇說,神若究察罪孽,誰能站立得住。當主耶穌真正向眾人追究罪行時,祂話語的能力和權柄震撼了當時所有人的良心,過往人生中種種的污穢一時間被自己的良心顯露出來,雖然沒有公開出來,但無法遮掩內心的羞恥。喧鬧的聲音停止了,換來一陣一陣的腳步聲,年長的開始離開,直到當中最年幼的也都跑了,沒有人敢留下來被檢視,因為大家打從心裡知道自己犯了不同的罪,即使是文士和法利賽人也是如此。正如詩篇14篇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這表示我們對自己的罪行會因為事隔久遠,在感覺上會淡退,在態度上會麻木,但不會因此消失。有一天當審判來到的時候,我們自己的良心會把我們一生所犯的罪全顯露出來,那時相信每一個人都會驚訝和恐懼,即使以為自己很優越的也站不住腳,自覺羞愧,所不同的就是那時天地都已經沒有可躲避之處。人要完全面對那殘忍可畏的審判,並承受一切的結果。
  最後一位是站著帶罪的婦人,單獨與一位聖潔慈愛,為她解圍,卻仍在彎腰畫字的主耶穌在一起,這畫面顯出主耶穌是多麼的溫柔謙卑,相信婦人那時一定會感受到主耶穌那份難以述說的愛與平安。(510301)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註二)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主耶穌本來是最有資格去審判這婦人,祂清楚知道這婦人真是有罪的,但拯救罪人是祂來到地上的目的,為了挽回這名婦人,讓她有機會改過,祂也願意放下這個權利不定她的罪,只勸她以後不要再犯罪,讓她平安的回去。
  不知道當時婦人的想法如何,我盼望她一生不會忘記主耶穌對她這次的憐憫,感受到祂的愛,願意悔改不再犯罪。
  我們從前都是罪人,該受審判,但正如這名婦人一樣,主耶穌願意為我們解圍,藉著救恩使我們不被定罪,目的就是要我們明白祂的愛,並知罪悔改。
  哥林多後書6章2節說  『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 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感謝神今天仍是祂悅納和拯救的日子,因祂的憐憫人仍有機會靠著主耶穌的救贖得免其過犯回到祂面前,但願人心都在祂面前柔軟,悔改接受主耶穌的大愛。(510310)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註三)
  不同的人對世界有不同的觀感,但在神看來世界因為罪惡及黑暗勢力牢牢的籠罩變得黑暗。人在黑暗的世界中一直在摸索尋求意義和快樂,卻因為沒有神只會越來越覺得空虛與不安。
  主耶穌宣稱自己是世界的光,這光在黑暗的世界中如同黑夜裡的燈塔般多麼的明亮,吸引人到祂跟前、不再摸索、知道方向和出路。跟從祂的,就是被光照後願意順服祂旨意行真理的,應許必有生命的光。這生命的光可能有以下的意義:
1) 享受神賦予生命的意義、真理的自由、快樂和光明中。
2) 更能與神同行和深的相交,因為神就是光。
3) 發揮出蒙神記念,生命應有的美麗與光彩。
  人一生在地上的日子很短暫,即使曾經有輝煌的成就,最後也會因為死亡而黯然無光,留下來的只不過是後世之人的記念和不同的評價,但對那人往生後的日子卻毫無幫助。惟有永生神所記念、評價與安排才有真正的永恒價值與光彩,也是對往生後之人最真實的影響。(510625)

『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法利賽人想藉摩西律法來阻止主耶穌繼續作見證,但主耶穌卻指出他們藐視天父為祂作的見證。其實一路以來,已經有很多為主耶穌作見證的,比如祂被施洗時聖靈的見證、天父從天上來見證的聲音、施洗約翰的見證、使徒們的見證、主耶穌行神蹟時受惠者及在場人仕的見證等,這些都足以證明主耶穌自己的見證是真的,也有不少已流傳到法利賽人的耳中。法利賽人是因為自私和自大,單憑眼見及不信的惡心而作的攻擊,他們因為自己的罪不能認識神,正是那群看卻看不見,聽卻不明白的百姓。
  主耶穌說祂不單獨判斷人,乃是與天父一同判斷,這表明祂的謙卑順服,我們不知道主耶穌與天父是如何相交,但表明即使是三位位格、獨行奇事的神在作事上是會有彼此印證的,故此我們也應該謙卑順服在神面前,學習與祂同行。(510603)

『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那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法利賽人質問主耶穌,尋找那與主耶穌同作見證的父,顯出他們不明白主耶穌的話,而且是只憑肉眼見看事情。
  主耶穌卻把一個重要的原則告訴他們 - 不認識主耶穌就不認識父。這原則有以下的涵義:
1) 主耶穌能完全代表父。(約翰福音1章18節)
2) 主耶穌是通往父的途徑。(約翰福音14章6節)
3) 不認識能看見的主耶穌,莫想能認識看不見的父。
  所以一切排除主耶穌來認識父神的教導都是有違真理的,而貶低主耶穌與神同等地位的也同樣不對。(510415)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主耶穌很清楚自己正身處在什麼時候,祂的目的是要完成神差祂來地上所作的工, 祂也是毫不畏懼地去完成。(510422)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註四)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主耶穌說猶太人不能到祂要去的地方是因為他們都會死在罪中,但猶太人卻誤會祂的意思,以為祂是要尋死,原因是他們只看到眼前的人子而已,既然大家都是人,憑什麼那地方只有祂可以去,除非那是大家都害怕不要去的地方。這也暗示出有一個完全沒有罪惡的地方。即使被稱為神選民的猶太人也不能去,因為在神的眼中他們都常在過犯中,只是他們有被赦免的機會。(510502)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主耶穌說出猶太人將會死在罪中的三個原因。
1) 他們是從底下來的
2) 他們是屬世界的
3) 他們不相信主耶穌是基督。
這三點可以說出神眼中對猶太人的評價,也可以作為信徒的借鏡。
  在這三個理由中,我們不難明白什麼是不信主耶穌基督,但什麼是從底下來的?什麼是屬世界的?基督徒又如何擺脫這方面的看法,似乎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然而一群猶太人在神的眼光中倘且也被稱為下面來及屬世界的,外邦人就更無法談得上任何回到神面前的機會,難怪詩篇中曾說世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我們更看出今天這一切都是出於主耶穌的恩典。(510513)

『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裡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雖然有律法可讀、也有獻祭,但猶太人仍然不認識神,全因為不認識主耶穌,也不信祂是基督。所以即使跟他們說屬神的事,他們卻沒有足夠的悟性明白這些真理,如同希伯來書4章2節所說的一樣。(510519)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猶太人心中的基督是那幫助他們復興以色列國的王,但主耶穌指出基督的標記是行事為人,說話完全遵照天父的旨意,並且被釘在十字架上,以死完成救贖,第三天神叫祂從死裡復活,顯出最大的神蹟和見證,但在當時除了主耶穌曾對使徒們提過以外,沒有人認識這件事,即使主耶穌復活以後的日子,猶太人仍然不能接受。(510523)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神同在相信是每位敬虔基督徒所追求的,內中包含了與神的關係、神的認同、神的護庇及能力,即使是不信耶穌的人都想望如何達到這地步,但卻因為不認識真理而走歪了。主耶穌在這裡的見證卻透露出神同在的秘訣就是常作討神喜悅的事。至於什麼是神喜悅的,我們可以從認識主耶穌是如何在地上生活為人,並從聖經中記載的真理認識學習。
  要注意的是,這是一條得救後追求成長的路,並非是得救的根源,我們不靠這些行為得救。另外是無論我們多成熟多效法主耶穌,我們永遠都順服在祂的管治下,不能因此取代祂而自己作王。(510527)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
(remain in my words - 逗留在我的話中),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我們不曉得當時的猶太人是懷著什麼目的表示信主耶穌,但主耶穌卻指出何謂真信祂,就是持續逗留在祂的道中(remain in His Word)。這是一條認識真理的路,也是讓我們享受自由的路。
  在一般人心目中的自由是無拘無束地作自己喜歡的事,並享受各樣的權利。然而自由不是沒節制的,否則就變成任性或放縱。
  主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享受自由是有條件的,這條件就是要認識真理,這真理會讓我們知道何謂真自由,所以自由是在真理的規範中使用,越過真理規範的自由就變成放縱,而放縱的結果往往帶來傷害。
  今日很多人推崇自由民主,是因為要無拘無束隨自己的喜好行事,也害怕在別人的轄制下權益受損或受害,的確地人因自己的軟弱變得不可信,落在人的手裡是很可怕的,但他們對自由的標準與聖經中所題的並不相同,故此基督徒不要盲從附和,並努力在聖經的真道上學習,這才可以活出和享受真正自由的快樂,但願我們都在祂面前因藉真理成為真正自由的人。(510608)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
  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政權以下,並且在過往的日子中猶太人一直都成為不同帝國的亡國奴。所以他們明顯是說謊,不肯面對真相,又或者已經麻木了,不覺得自己受綑綁。
人被誘惑轄制擺佈而不自知是十分可怕的,因為會不懂得悔改而沉淪。
  對照今天的世代,世界上很多事物都牢牢的抓住人心,人沉醉在各式各樣的事物和娛樂時,更難思念天上的事。故此我們更需要在各樣的事上儆醒,免得我們也同樣沉醉在吃喝玩樂當中,忘記天上的神,忘記認識真理,虛度此生。(510612)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主耶穌向猶太人指出他們的綑綁並非是他們想像中那種外表的綑綁,而是一種無形的屬靈情況,正因為它是無形的,所以在人類歷史中常被刻意隱藏,然而在神的眼中這些都看得清清楚楚。
  主耶穌指出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表示人犯罪就是被罪惡所勝,服在罪的權勢下不能自拔。罪好比那包著糖衣的毒藥,人雖然知道是有毒,卻因為不同理由或私慾冒險嘗試,最初可能沒有察覺到什麼傷害,於是放下心防繼續作,當累積到某程度時,惡果會慢慢顯露出來,那時就更難回頭。又如一片浮沙,裝飾得表面看來跟其他地方一樣,及至人踏在上面時即陷入的網羅,最後是慢慢沉下去被淹沒。(510617)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摩西律法規定,猶太人的奴隸服侍主人一段時期後即可宣告自由,並會離開主人的家,對奴隸而言,主人的家只時工作場所,並不屬於他。而兒子與父親一樣是家裡的人,出入自由,從父親承繼下來的都屬他,受服侍,也有權柄釋放奴隸自由。
  在天上沒有比父更大的,神的兒子耶穌若要釋放的,他就真的自由,因為沒有比祂更有權柄的,故此我們要認定那能給真正自由的釋放者,免得自己仍被轄制卻懵然不知。(510625)

『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自古以來,除了夫妻以外,人都是按血統來認定親屬關係。血統關係會一直在身體中存在,無論人是否接受,這個事實是不會改變,也不能改變。人在這關係下會帶來更大的接納、信任和團結,產生親情和愛,也是產業承繼或很多利益受惠考量的依據。血統關係在人類社會中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按血統來說,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主耶穌卻說他們的父不是亞伯拉罕,因為他們不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相反地他們有以下的行為:
1) 不接受主耶穌的真理教導。
2) 有殺主耶穌的念頭。
  這樣看來神並不一定認同血統為關係建立的條件並祝福的依據,因為血統關係只在現今的肉身時才存在,今生的肉身是會朽壞的,並不可能承受那從神而來永恒的約和應許。
  其實肉身只是一個工具來執行人靈魂裡的旨意,故此神很可能以人靈魂本身的抉擇來認定關係,這在其他福音書上主耶穌的話得到證明 (太:12:50, 可: 3:35, 路:8:21) 肉身關係只是神要人學習愛人的一個規劃。另外如果我們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話,我們對神的獨生子或神的兒子這些稱呼就會有更不一樣的認識和理解。
  故此我們若以獨一的神為天父,我們也要以敬虔的心在祂面前,行祂的旨意,這才配算稱為神兒子的名份。(510714)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當主耶穌指證猶太人不遵從先祖亞伯拉罕的行為,不以他為父時。猶太人似乎是因為不服氣,想以神為父來堵住主耶穌的口。但主耶穌早就知道他們,進一步證明他們的不是,並再一次向他們見證自己是是從神而出,受差遣到世上來。(510718)

『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麼不信我呢?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
  雖然血統上是猶太人,但主耶穌指出他們的父其實是魔鬼,與肉身上的血統不同。主耶穌指出他們是:
1) 不明白真道
2) 不接受真道
3) 隨著魔鬼的的私慾行事 (其中特別提到殺人及說謊)
  這裡使我們可以看出在神眼光中屬魔鬼的原則,也可以看清魔鬼以下的真面目。
1) 牠懷著很多不合神心意的私慾 - 這些慾念都只為了滿足自己。
2) 牠不持守真理 - 不願意按真理而行,受真理的規範。
3) 在牠心裏沒有真理可言 - 不接受真理,因真理會顯出牠的惡,並且牠專以自己為首,
4) 牠喜愛殺人 - 牠知道神的人的心意和計劃,因嫉妒遷怒於人,要陷害人到更不敬虔的地步,要置人於死地。
5) 牠是說謊話的 - 隱瞞或不承認真相,以假代真,目的是製造一切的假象,引誘欺騙人偏離正道來跟隨牠。(510725)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猶太人的不是被主耶穌揭露後,猶太人的真面目顯露出來,非但沒有悔改,而且侮辱主耶穌是被鬼附的撒瑪利亞人,意思是說祂從血統到靈魂一樣的污穢,。面對這樣的藐視及無理對待,一般人一定是十分惱怒,甚至可能會大打一頓,但主耶穌的態度是一切交給天父定奪,不是因為懦弱,而是以大局為重,忍耐著為要父的心意成就。(510729)

『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什麼人呢?」』
  對猶太人來說,眼前的事實是,即使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或先知們一生如此敬虔也不能逃過死亡的魔掌,更何況是眼前只有三十多歲的主耶穌。他們不單不相信,而且更認為主耶穌是自我吹噓一番。其實主耶穌指的是靈魂的永生,並非他們所想像的身體死亡,因為約翰福音六章63節記載主耶穌曾說叫人活著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所以在神眼中靈裡的活著才是真正活著,而靠著主的話靈魂才會活過來。(510801)

『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從主耶穌的回答可以知道:
1) 惟有從父來的才是有價值的榮耀。
2) 主耶穌所指的父就是獨一的真神。
3) 主耶穌是真正認識父並遵守祂的道的人,並不像猶太人說謊假冒認識父,卻只想從中得利。
  最後祂指出亞伯拉罕因認識祂和父,歡喜與祂親近,與猶太人卻想尋索主耶穌的命顯然是天淵之別。(510803)

『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裡出去了。』
  聖經早就預言彌賽亞的降生,但猶太人一直不是很明白主耶穌就是彌賽亞,及至主耶穌表明自己是自有永有的神時他們已失去理智地要治死祂,他們原以為這是事奉神,卻顯出是自己的無知而敵擋神,及至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後,雖然已經顯為神的兒子,猶太人始終不承認自己的過錯,這是多麼可惜的事。然而感謝神卻藉此使福音向全地邁進,使更多的人受惠,我也因此受惠。然而我們真的要謹記猶太人的教訓,熟讀聖經認識神,才明白祂的心意及真正被神所用。(510803)

註一 :World English Bible 譯本為
And they which heard it, being convicted by their own conscience, went out one by one, beginning at the eldest, even unto the last: and Jesus was left alone, and the woman standing in the midst. - 那些聽見的,被他們自己的良心責備,一個一個的從最年長的開始直到最後一個都走出去了,只剩下耶穌獨自和那站在當中的女人一起。

註二 :World English Bible 譯本為
Jesus, standing up, saw her and said, “Woman, where are your accusers? Did no one condemn you?” - 耶穌站起來,看著她並說:「婦人,妳的控告者在哪裡?沒有人追討妳的罪嗎?

註三 :World English Bible 譯本為
Again, therefore, Jesus spoke to them, saying,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He who follows me will not walk in the darkness, but wi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 後來耶穌再一次對他們說 : 「我是世界的光,誰跟隨我的將不會行在黑暗中,但將會有生命的光。」

註四 :World English Bible 譯本為
Jesus said therefore agein to them,"I am going away, and you will seek me, and you willdie in your sins. Where I go, you can't come." - 所以耶穌再次跟他們說:「我將要離去,而且你們將要尋找我,你們將要死在你們的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