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7 13:05:06京都子

《司法研習八人組》誰該珍視人民所交付的權力?



法官、檢察官與律師,這些由人民委託交付,得以詮釋、運用與裁判法律相關事務的人,是否應該在每一個起心動念,不忘人民的期望?而不是自以為擁有最高權力的菁英,任意作為。

《司法研習八人組》日劇,有一幕是楓由子到法院實習的劇情,善感的楓由子提出到遊民婦人被先生勒死的公園現場祭拜,被法官一口回絕,因為按照規定法官必須超然獨立。還有出庭前,她也低聲詢問法官,開庭時是否不能落淚?法官嚴肅地說:「法官是人民交付請託,期望做出公平判決的人,所以無論如何都必須忘掉自己的情緒,並努力公正客觀地權衡案情。」

  不過這位老爺爺法官還是特別走向楓由子身邊,竊竊私語地說:「不過我有好幾次在法庭上幾乎要掉下眼淚,我知道這是很難的一部分。」

  很喜歡這位老爺爺法官,很人性地承認自己的為難,卻又盡責地努力著,就是為了向人民的交付負責。

  深受感動,一個人能夠在自己的位置上,審視著這個位置的緣由,以及背後的一份相信請託。

  在大學求學階段裡,總是聽法律系的學長說,某個人多“厲害”,大三就考上律師了,或者某個人真是努力不懈,不是十年寒窗無人知,而是十八年的青春歲月,終於通過律師考試了。

  律師的頭銜取得,似乎只關乎一個人的努力,或者天縱英才的厲害。就像劇中的兩個極端,天才型的桐原與松永,或者努力十八年的田家。

  我曾經也是毫不質疑地看待這些位高權重且高收入的職務,例如:律師、法官、醫生、建築師…等等,需要通過國家證照考試才能進入的行業,心想,這些人是自己付出心血與個人才智,才能在社會位階裡找到一個這麼令人艷羨的工作,於是,收入與權勢不過是他們對等的報酬罷了。

  但若細思,真的是如此嗎?因為高職位所來的名利、權勢,真的僅是他們曾經努力取得證照的報酬嗎?對等的關係與算式,真的如此簡約嗎?

  《司法研習八人組》一集集的劇情,引領著我進行從未有過的深化思辯。

  法律,究竟是什麼呢?他原是一群人生存在某個時空,遇到關係互動產生爭執與衝突時,共同討論並制定出一套所有人都願意遵行的規則。只是,人類越是進化與多元,規則就開始有精細化的必要,最後在分工的原則之下,大家將這法條制定與執行、裁判的工作,交付某些人來執行。

  請容許我提出一個反骨的想法,憑什麼我就得按照某條法律行事?為什麼我就得聽某某法官的判決?甚至遭到某檢察官的控訴?或對方律師的質疑呢?

  這個“憑什麼”與“為什麼”的前提,就是人民將法律的制定、執行與裁判權,在一份相信的委請下,交付給這些所謂司法人員進行運作。於是,當司法人員不再辨識他們的權力來源是由人民交付,而誤以為是自己個人的天才與努力時,人民就有權力收回他們的交付,並讓整個司法體系瓦解。

  試想,當我們不再信任司法,所有司法人員的權勢、名利都形同泡影,不是嗎?

  同理可證。醫生、建築師、會計師,甚至在各行各業的每個人,都應該有份體認,在其位、謀其政,全是因為社會中所有人的善意交付與相信期望,企盼我們能在自己的職位上誠懇與努力,讓全體的努力發揮加乘的作用。

  按照這個邏輯,一個角色、一份工作、一項任務,不是個人世智辯聰的華山論劍,而是我們能否緊記那份託付與期許,莫忘初心地恪守職責。

  就像在劇中,桐原不屑打那種違反交通條例的小官司,因為他只要處理那種企業間的有利可圖與轟動響亮大案件。但是楓由子卻告訴教官,她並未設定自己要到哪家知名的律師事務所,或者受理哪一類的案件,她只重視每一次「相遇」的請託,即便是一個老婆婆在生活上發生的法律疑惑,或者是家庭主婦在日常購買時發現的權益受損,她都願意從他所理解的法律,提供他們所需的援助。

  這兩個極端的緣由,其實就是一個將律師的名利、權勢,視為個人一己之力的獲得,而另外一個人則是莫忘人民託付的期望。

  而我,身為一個全職主婦,不也是應該莫忘這會社會位置的交付與期許,竭盡所能地在每一個付出的分秒裡,同時也能謹慎的思考與反省,讓這個位置更能細微精緻以及進化嗎?

  很喜歡這齣日劇,讓我在別人的故事裡,看見自己的位置與責任。原來生命自我實現,不是取決於我究竟能搶取豪奪世間利益多寡,反而是我能謹記交付,賦予這個角色更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