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
前天我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
那時候我正在睡覺 ,,
結果被電話吵醒`
整個就是胡言亂語 ,,
然後就接起來`
一個男的用大陸口音說:
【 許X鳳小姊嗎? 】
【 我不認識 】←其實他是我媽的朋友`
【 你少騙人了 】
我沒說話`
結果他又說
【 你的車要繳錢 要匯20萬 】到哪裡我忘記‵
我都沒理他`
結果他就突然問我
【 您今年貴庚? 】
我就還在昏睡狀態的情形回他:
【 羊肉羹 】
他很疑問的繼續問:
【 不是不是 我是說你今年貴庚? 】
結果我依然是昏睡狀態的說:
【 大碗的來一碗 】
後來他好像真的火大了`
用很不耐煩的語氣說 :
【 不是!我是說您今年貴庚? 】
當然`
他會火 我也會火`
剛好本人也有點起床氣`
再加上昨天沒睡好 正入眠時被吵醒`
我就很大聲的說:
【 羊肉羹大碗不要加辣 】
後來他好像有罵我神經病捌xD
但個人覺得好笑的不是這個`
我覺得好笑的是`
詐騙集團竟然說【我騙人】xD
我會笑死xD
但這些都是其次`
因為我後來才想起來原來有這件事
你看看我夠蠢捌xD
PIc 照片 【 五賊幫 】
我老媽笑的超久的xD
我想我真的有搞笑的天份‵
以後如果當不成歌手 ,
那就勉強當個諧星捌xD
mu
2008年 銀行出招 小心有詐
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
89年11月1日修訂生效之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96.02.05金管銀(一)字第09610000040號令
釋示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相關疑義及應遵循事項
(四) 基於本條保障借款人於商定授信契約或授信條件時之公平地位之立法意旨,銀行若須徵取一般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應限於對授信條件之補強,不得有規避本條規定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情形,例如銀行已取得足額擔保,但仍徵取共同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或要求保證人出具最高限額保證契約書,或要求一般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等情形。
(七) 八十九年十 一月一日 銀行法修正生效前所簽訂,目前存續中之「自用住宅放款」或「消費性放款」舊契約,得繼續沿用至契約屆滿日止;惟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若要求更改契約免除連帶保證人或改定保證責任之範圍,銀行得參照本條之立法意旨,以合議方式共同協商。
******現在有好幾家銀行的貸款契約書在89年11月1日 後簽定,自己知道明確有違銀行法12-1條第一項規定,恐怕受金管會銀行局依銀行法132條裁罰,於是該銀行主動寄信告知消費者要將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減輕責任為一般保證人,表相為善意,但其本意是要為89年11月1日 以後犯銀行法12-1條第一項的房貸契約書脫罪,逃避主管機關的處罰,所做一連串陰謀,並非對消費者表示善意,降低消費者責任。本應依法除去連帶責任之消費者,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此信函為商業術。*********
有一銀行只寄給部份貸款戶,其電腦設定若有足額擔保+(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即列印寄出,並非寄給全部貸款戶。
另一銀行的手法比較高明,寄權益變動通知單給全部貸款戶要全部貸款戶的(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權益變動為*一般保證責任*,魚目混珠,全盤通吃,通通落網,心裡想這會比渣打銀行高明,反正借款人又不敢坑聲,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有的真的降低責任好高興,有的(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本應依法去除連帶責任之消費者,因不知法律規定,糊里糊塗被改為一般保證人,喪失原本有的權益,銀行心裡想這樣處理對銀行有益無害,反正這只是借款人和(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的債務責任重新分配而已,對自己有百益而無一害,主管機關要查時,就用消費者保護法降低消費者責任等等說詞,來掩飾所做一連串陰謀,一切都合法,真是高手。
以下就是銀行的權益變動通知單所寫內容
「凡於本行、原萬通銀行及原鳳山信用合作社及花蓮企銀89.11.1以後貸放之房貸、車貸客戶、原借款契約書除借款人外之借款相關人(如連帶借款人、連帶債務人、共票人、原萬通銀行及原鳳山信用合作社及花蓮企銀所徵提之連帶保證人),其原所負連帶債務清償責任,本行將無條件同意降低為*一般保證責任*,亦即借款相關人僅就借款人於該借款債務負一般保證責任。」
如此動作,看官應該知道他的問題在那裡。
********問題在89.11.1以前的借款契約書違反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金管會無權罰銀行,銀行得參照本條之立法意旨只能以合議方式共同協商方式進行,但銀行不會主動去找消費者協商。***********
********問題在89.11.1以後的借款契約書違反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金管會有權罰銀行,消費者可提告要求借款契約書中連帶保證人無效,而且銀行又要繳罰款,所以本應依法除去連帶責任之消費者,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但銀行並不知他無權片面單方決定重新分配全體債務人責任,卻要硬幹。***********
在下深感2008年時局紛亂,大家應多多注意可疑事物互相幫助,才能安心度過,敬祝各位新春愉快,心想事成。
向銀行主管機關檢舉違法犯規不肖銀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Address: 17F , No.7, Sec. 2, Sianmin Blvd. , Banciao City , Taipei County 220, Taiwan
電話:(02)8968-0899
Tel: +886 (02) 8968-0899
傳真:(02)8969-1306
Fax: +886 (02) 8969-1306
金管會民意電子信箱
http://fscmail.fscey.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 林℃
哈哈
超爆笑的XD
版主回應
哈哈=口="
真的這抹好笑啊=ˇ=
enna
我也遇過
我和他相約交錢
但地點是南港分局門口
因為我拒絕轉帳
不過你的也不錯
版主回應
比起我的`
你比較酷`
還知道要耍他 -ˇ-
聰明^^
M太太
孤單是一種很可怕的武器
我已經被瞄準...
思念已經掘入我的心
並且扎了根
我以前不懂
現在卻深刻體會
版主回應
看來你很怕寂寞耶`
那在找個愛你的人陪你捌^^
John 阿德
妳是尼姑阿
和尚會老不休騙你哦XD
版主回應
哈哈`
在那之前`
那我會打爆和尚的頭xD
懂懂
是啊!!!
四角戀♥
-//////-
☺° 歡Na ¶
`有喜感的是你
小可愛
哈哈
xD
哈__*
版主回應
呀哈`
你才可愛 `
小可愛=口=
跟我不太搭 xD
*河童女王
哦?
聽說我爸也接過.....
不過,我爸真的去交錢耶(哀)
版主回應
蛤=口=
交了多少錢啊= =`
你爸太愛你了`
所以才會這抹緊張`
兄弟*
我也有
我假裝聽不懂
一直跟他講英文
後來
那女的用她很靠杯的大陸腔
罵我
.
.
.
神經病!!!!!
修
你騙人
ㄚ佑
對呀 我笨蛋 妳傻瓜
妳看多搭配呀.....
哇哈哈
版主回應
我不要當傻瓜`
我要當聰明人 xD
你笨蛋加傻瓜`
然後被我騙 xD
你砍砍 你砍砍`
多搭配啊=ˇ=
笨蛋 `
埃芽芽 =))
很好笑的羊肉羹XD
這篇是要我回幾次==
版主回應
哈哈哈XD
你夠白痴 xD
我會笑死=口=
舞楓 浪
我笑了XD"
:)
你也有腦殘的天份-ˇ-+
挖掘它吧XDD"
((回訪ˇ
版主回應
哈xD
竟然說我腦殘 ˋ口ˊ
挖掘=口=`
還沒到那個地步喇xD
(BELOVED)♥:
那你要ORDER哪種幸福
呵呵呵:]
我可能沒有很多種
有的缺貨XD
版主回應
哈哈`
我要求不多=ˇ=
給我Specially一點的_
這個應該不會缺貨xD
~翠翠~
挖
好多人幫你留言喔
好酷
我看到你的留言囉
還是謝謝啦
有空常來押
版主回應
可能是因為這篇放的有點久捌=ˇ=`
嘻 *
不客氣喇^^
R夠狗
回訪
我覺得[你少騙人了]
這句最智障
媽阿低能斃
版主回應
哈哈`
我個人也這抹覺得`
這句話最智障xD
☺° 歡Na ¶
`哈哈哈
笑倒我了
真屌
xD
哈__*
版主回應
哈哈xD
還笑倒=ˇ=`
整個很有喜感=口=`
JH
不好意思
一碗大碗羊肉羹外帶
地點台南市
謝謝
風魔盜盜
我我我我
我今天也接到詐騙耶= =..
他打來第二通說我怎沒說掰掰就掛了
結果我就回他說掰掰然後掛掉-.-
路人一枚
版主回應
你應該要教訓他一頓的`
先整他 `
然後 ....
我接到好多次 但我都耍他XD
M太太
呵呵都是一堆好笑到爆的回憶
以前跟現在真的差好多..
哈~
M太太
呵呵都是一堆好笑到爆的回憶
以前跟現在真的差好多..
哈~
M太太
呵呵都是一堆好笑到爆的回憶
以前跟現在真的差好多..
哈~
版主回應
人都會變的啊 ^^`
不過那個回憶 `
超有價值的=ˇ=`
John 阿德
要是我接到了
我會罵髒話給他XD
版主回應
哈哈`
那他可能會更高興`
應該要耍他一下`
在罵他髒話=ˇ=`
ㄚ佑
呵呵 因為你是笨蛋^^"
~翠翠~
你是?
我來回訪的
雖然不知道你是誰
但謝謝你的祝福唷!
~翠翠~
你是?
我來回訪的
雖然不知道你是誰
但謝謝你的祝福唷!
~翠翠~
你是?
我來回訪的
雖然不知道你是誰
但謝謝你的祝福唷!
版主回應
我啊我=ˇ=
我應該稱的上是路人甲捌`
哈`
不客氣喇=ˇ=`
金頭腦愛紗 ܤ
(追加)
我喜歡妳的報台名稱
【微笑的角度、該用多少快樂撐起】
我想我所剩無幾
關於快樂
版主回應
怎抹會呢=ˇ=`
有時候人就是要拋開身旁所顧慮的事物`
然後大笑一場`
一定會有不一樣的感覺`
雖然我不知道你發生什抹事`
但是我啊 很樂意聽你說心事的喇_
依舊 ︴樂
看ㄌ你這篇心情都變好了
真的很好笑捏...
你很可愛喔
版主回應
呵呵`
這樣啊 =ˇ=
如果這樣能讓你心情變好的話呢`
我啊`
會竭盡所能不計形象的搞笑XD
ㄚ佑
笑勒= =
超人咧...誰要ˊˋ
我要獨自一人
版主回應
管你那抹多=口=`
我要當超人 `
耶耶耶一一
惡魔の微笑
這真是個爆笑的經驗
我也來試試看
版主回應
哈哈`
改天你可以用個更勁爆的xD
要讓詐騙集團知道`
不要在騙人了xD
米等等等等♥
有碌登阿
當然看的到 哈哈哈
版主回應
噢噢`
原來是這樣=ˇ=
我想說暗咪摸的,
但這抹暗 你怎抹敢去那一口一
× 櫻桃 ﹢//
好搞笑ˇˇ
詐騙集團的很怒拔ˇˇ
版主回應
哈哈`
他很怒啊 聽他的口氣就知道了 xD
┌ ♡天兵穎〃
回訪!
你肆?
:}
版主回應
我是????`
糟糕 我是誰=口=
我是路人甲喇 一一`
(BELOVED)♥:
那我可以把幸福的氣息傳染給你:D
羊肉羹真有趣
嘻嘻嘻
不過你的及時反應真的很不錯耶
要是我大概待掉說不出話來
版主回應
哈`
真的嗎 ,, 那真的太感謝哩 xD
呵呵`
羊肉羹讓他說不出話來xD
至於及時反應麻 ...
應該要說我是在說夢話喇=ˇ=`
,,ゞ㆞顏
做的不錯*
黑*
阿星妹*
妳也經過這阿*
來我那敘敘舊吧*
版主回應
ha`
阿星妹 _
樓上那你朋友啊=ˇ=`
阿星。
我啊?我是路人
版主回應
這樣啊=口=`
你好啊 _
路人*-一一
阿星。
你這個人整個很有笑點= ="
大茲
說穿了
我也在笑XDD
還快要笑死了
爆點很多耶你
版主回應
哈哈xD
還好還好喇_
爆點很多啊=ˇ=
習慣就好了喇xD
ㄚ佑
她搞笑澳~"~
騙不了你就算了 還自己鳥修成怒!!
●、kE!ko┐
哈哈..
諧星也是一個好前途
版主回應
啊啊=ˇ=
不行不行 `
我都還沒有試你就說諧星也是好前途=口=
不行不行`
`維 × 獨♥寶貝
哈
笑死我了xD
版主回應
哈哈`
真的啊=口=
我朋友都我我很白痴耶=ˇ=
當然 也有一陣大笑喇=口=
因為他們都說我很怪啊-.-
2008年 銀行出招 小心有詐
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
89年11月1日修訂生效之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96.02.05金管銀(一)字第09610000040號令
釋示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相關疑義及應遵循事項
(四) 基於本條保障借款人於商定授信契約或授信條件時之公平地位之立法意旨,銀行若須徵取一般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應限於對授信條件之補強,不得有規避本條規定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情形,例如銀行已取得足額擔保,但仍徵取共同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或要求保證人出具最高限額保證契約書,或要求一般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等情形。
(七) 八十九年十 一月一日 銀行法修正生效前所簽訂,目前存續中之「自用住宅放款」或「消費性放款」舊契約,得繼續沿用至契約屆滿日止;惟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若要求更改契約免除連帶保證人或改定保證責任之範圍,銀行得參照本條之立法意旨,以合議方式共同協商。
******現在有好幾家銀行的貸款契約書在89年11月1日 後簽定,自己知道明確有違銀行法12-1條第一項規定,恐怕受金管會銀行局依銀行法132條裁罰,於是該銀行主動寄信告知消費者要將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減輕責任為一般保證人,表相為善意,但其本意是要為89年11月1日 以後犯銀行法12-1條第一項的房貸契約書脫罪,逃避主管機關的處罰,所做一連串陰謀,並非對消費者表示善意,降低消費者責任。本應依法除去連帶責任之消費者,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此信函為商業術。*********
有一銀行只寄給部份貸款戶,其電腦設定若有足額擔保+(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即列印寄出,並非寄給全部貸款戶。
另一銀行的手法比較高明,寄權益變動通知單給全部貸款戶要全部貸款戶的(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權益變動為*一般保證責任*,魚目混珠,全盤通吃,通通落網,心裡想這會比渣打銀行高明,反正借款人又不敢坑聲,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有的真的降低責任好高興,有的(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本應依法去除連帶責任之消費者,因不知法律規定,糊里糊塗被改為一般保證人,喪失原本有的權益,銀行心裡想這樣處理對銀行有益無害,反正這只是借款人和(連帶保證人/連帶債務人/連帶借款人/共票人)的債務責任重新分配而已,對自己有百益而無一害,主管機關要查時,就用消費者保護法降低消費者責任等等說詞,來掩飾所做一連串陰謀,一切都合法,真是高手。
以下就是銀行的權益變動通知單所寫內容
「凡於本行、原萬通銀行及原鳳山信用合作社及花蓮企銀89.11.1以後貸放之房貸、車貸客戶、原借款契約書除借款人外之借款相關人(如連帶借款人、連帶債務人、共票人、原萬通銀行及原鳳山信用合作社及花蓮企銀所徵提之連帶保證人),其原所負連帶債務清償責任,本行將無條件同意降低為*一般保證責任*,亦即借款相關人僅就借款人於該借款債務負一般保證責任。」
如此動作,看官應該知道他的問題在那裡。
********問題在89.11.1以前的借款契約書違反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金管會無權罰銀行,銀行得參照本條之立法意旨只能以合議方式共同協商方式進行,但銀行不會主動去找消費者協商。***********
********問題在89.11.1以後的借款契約書違反銀行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金管會有權罰銀行,消費者可提告要求借款契約書中連帶保證人無效,而且銀行又要繳罰款,所以本應依法除去連帶責任之消費者,銀行硬要把消費者改為一般保證人以達到契約合法化且免受罰又可以保固債權,但銀行並不知他無權片面單方決定重新分配全體債務人責任,卻要硬幹。***********
在下深感2008年時局紛亂,大家應多多注意可疑事物互相幫助,才能安心度過,敬祝各位新春愉快,心想事成。
向銀行主管機關檢舉違法犯規不肖銀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Address: 17F , No.7, Sec. 2, Sianmin Blvd. , Banciao City , Taipei County 220, Taiwan
電話:(02)8968-0899
Tel: +886 (02) 8968-0899
傳真:(02)8969-1306
Fax: +886 (02) 8969-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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