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 21:47:43

工讀生打錯金額 稅官領獎金

新北市的古先生,原本所得稅是14萬多,卻因為國稅局人員將其寫在扣繳稅額欄,導致原先要退稅8萬多元,半年後卻又被追繳,再加上之前的2萬多稅款,一共要繳11萬多。這件稅案因國稅局「好心」安排工讀生協助,沒想捯卻幫了個倒忙,把百姓整慘了!

        有次筆者到虎頭山腰的北區國稅局,也聽到民眾抱怨的話,因被誤植了幾項莫名其妙的金額,請稅務官員說明;以及一對老夫妻帶著老花眼鏡,並拿著存款簿到國稅局請教,但是稅務人員把手一揮,那是工讀生誤植的資料,他們沒辦法負責,讓民眾抱怨連連,但也求救無門。

        但是國稅局為何都要推給「工讀生」,而這些工讀生是否都是「奉指示行事」,要不然打錯了也應有正科的稅官核對啊!怎可把責任全推給不用負責的工讀生呢!難道國稅局稅官從不做核對的工作,因為弄錯了也要百姓來舉證自己沒有那一項所得,國稅局是不用舉證的,那當然工讀生打錯的愈多愈好?碰到不想麻煩的百姓就把稅繳掉算了,稅官們還可以領獎金,工讀生應該沒有吧!這大概只有台灣才會發生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