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7 09:23:10賴博瑞

協尋下落不明書

找一本書
附近上下左右的架子都找了三遍
就是芳蹤未現

這是一本其他有很多分館尚在處理中還不能借出的新書
好不容易等到它在此館的流通狀態變成可出借
滿懷期待的跑來
大概要敗興而歸啦

圖書館所謂的新書指的是新購入館的書
不一定是最新出版的書
這也是經常被拿來與書店比較批評的地方
新(版)書入藏的速度永遠趕不上出版發行的腳步
此為非戰之罪
因為兩者的營運目地不同
不好相提並論
但也有力求與書店同步的圖書館
如行天宮圖書館便與五南(中文)及誠品(外文)合作
開闢新(版)書小舖展示區與書局同步展示每月份新(版)書
由於把上架的步驟提至
加值(編目)加工(貼標蓋章)的流程之前
展示新(版)書[赤裸裸]地不便外借只限館內閱讀
而同時入館的其他新(版/購)書
經過正常程序入庫後可直接借出

館員說
留下聯絡方式會幫你特別留意
但是建議你到別的分館借
因為書若不是被藏起來或放錯位置
就是[開架遺失]了

好個[開架]遺失
說白話一點就是被人A走了
若真如此
不是A走的人知道如何避開防盜偵測
就是館方漏掉一步防盜措施
這會使我沮喪地希望或懷念
這種厄運較不會發生的
許久許久以前[閉架]時代嗎
一點也不
就像我們無法箝制言論自由因為它的各種風險

館員的第一個承諾讓我重燃希望
第二個表態則瞬間刺破這個希望
我恐怕非得自求多福不可了

實在怪不得館員
公共圖書館館員的工作負荷量非親身經歷無法體會
哪能像學校圖書館
有制式的[協尋書單]填
有時間下海找書
有人力如工讀生三不五時去讀讀架
把錯位的偷藏的書給撿出來
但是應對很重要
館員若是面無表情沒有舉[動]
會讓人認為這樣的申訴稀鬆平常
找不到書不打緊書被偷了也沒啥關係

昔日執事時遇到類似案例
若櫃檯不是很忙
總會留一個守檯
另一位親到架上找書
不是不信任讀者
只怕兩造對架位的認知有出入
有時還要請讀者一道再走一趟書庫
重點不在證明他[看錯了]或[不會找]
是不忍心讀者空手而回
且順便指導圖書館分類排架的方法
正所謂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

當然有真的找不到書的狀況
雖然這種狀況無法全歸咎於館方
但讀者相信圖書館館藏目錄
趁興而來卻大失所望的事實
很難不讓館員虛心地跟讀者道個歉
即使是在為不肖讀者背黑鍋

其實書刊不在自己家裡待著的原因
還有一個
即正好有人拿在手裡
無論是翻翻就放回去就好
還是準備要借出去
都會使當下要找書者愕然

館員不但要向讀者解釋找不著書的可能狀態
後續的追蹤紀錄和處理通知也是必要的
一來實踐對讀者協尋的承諾
(尚需更改目錄狀態以免向隅)
二來確實掌握館藏:報失或補訂


施與受經常對等發生
讀者的需求非可以等閒視之
說不定館方還要感謝讀者
因他提出疑惑使館藏得以完整
而不是對日益混亂或減少的財產不知不覺--
我們得承認
有讀者遇到問題時會不好意思說出口或懶得說的
那麼
館藏空戶只有在普查(盤書)的時候才會被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