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6 14:45:19良醫主編

無的放矢


大姐休息逾一個月後,腳上的“腫瘤”離奇地消失了,讓家人鬆了一口氣。

我還記得,當初那位私立醫院的骨科醫生是如何地判了大姐死刑,硬要她把小腿內十多公分的“腫瘤”切掉,還說越快越好。

醫生還帶著挺壞的語氣,告誡大姐:“這塊東西有很大可能是cancer!手術要盡快,一點都不能遲。”

這麼一說,可真把全家人都嚇壞了。大姐不想把事情變得更糟,只好強作鎮定,不過最終還是泄了底。她低著頭,看著細細的小腿,說:“開刀後,我再也不能穿短褲短裙了,因為這裡會有一個很大的疤痕。”

她懊惱,自己不煙不酒做人恭恭敬敬,竟也可能患上這種疾病,只能眼淚往心裡流,原來這個世界除了不公平,還是不公平。

還好在政府醫院工作的二姐人脈廣,找到了本地數一數二的骨科腫瘤權威,事情才開始有了轉機。

這名專家在看了大姐的磁力共振造影(MRI)報告後,大罵相關的放射科醫生及負責解讀的骨科醫生,怎麼寫下這些危言聳聽的診斷結果?

她分析,一般長在腳部的腫瘤,形狀不可能如大姐造影圖那樣長。當然她也不排除是腫瘤,只不過談到要馬上開刀,就顯得操之過急,或所謂的不理智了。她推測,這一大片黑影極有可能只是肌肉疼痛(muscle pain)。

大姐接受這名專家的意見,拿了兩週假期,並定時服食消炎藥。專家還囑咐大姐再做一次MRI。一週後,因為公司醫生的看病條例,大姐被逼重回那間私立醫院复診。那位骨科醫生對大姐冷言相對,怎麼也不讓大姐再做MRI,只給她做簡單的超音波掃描。結果顯示,那塊東西已縮小至幾公分,但是醫生仍堅持是腫瘤,好像他的專業不能被置疑。

後來,大姐沒理會這位醫生,還是照常休息。兩週後,她進行第三次檢查,心想若這次做不成MRI,就自己掏錢,到其他醫院做。還好,醫生順了大姐意。MRI顯示,“腫瘤”不見了,並印證了骨科腫瘤權威的推測:原來真的是肌肉疼痛。

聽到這個消息,大姐終於展顏歡笑。只是由始至終,那位醫生都沒有說過一句“對不起”,他可否想過,他的無的放矢,讓我們一家人受盡了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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