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9 21:34:01qaz789131

1994金門縣金門高職鍾耀全等四名教官案

1994年十一月三日晚,金門縣金門高職三年級學生楊景逢,騎機車外出買麵包,返家後,騎腳踏車再出門,往學校方向去,此後再也沒有回來。當晚,楊生家長在校門口找到楊生的腳踏車,在校內遇到鍾姓、陳姓、蕭姓等三名教官,其中某教官手發抖說:「他沒有來,你們明天到學校就知道了。」翌日,楊景逢陳屍於校園實習大樓走廊的外圍牆邊,檢警雙方及高檢署法醫勘察後,認定死者「墜樓意外死亡」。但家屬發現死者身上有幾道類似鋼筋細長物戳傷的痕跡,法醫方中民雖在診斷書中避談其他外傷,仍記錄:「左腳有利器穿洞。」此外,死者外衣反穿,左小腿未骨折亦無血跡,看似曾被清洗後才移屍。再者,刑警曾對家長說有現場照片,後來卻對法醫說沒有,並且威脅學生捏造證詞說,曾在街上踫到楊生。家長聽楊生的同學說,楊生失蹤當天,曾在校內與教官發生衝突,而案發當天,實習大樓樓頂中央伸縮縫白鐵皮蓋上,留有軍便鞋、女休閒鞋、兩隻不同運動鞋的鞋印,與前夜校內教官人數與性別特徵相符,家長當場要求金門警方比對鞋印,警方拒絕。後來,家長持續要求金門檢警單位深入偵辦,後者以「無積極證據證明有他殺嫌疑」為由拒絕。1995年三月九日,楊生的姑姑向人本基金會申訴。1997年一月九日,法醫楊日松(同年七月退休)受家長委託,赴金門驗屍,認定楊景逢生前被人從高處推落,並非意外死亡。一月二十二日上午,立法委員為本案舉行記者會,楊生母親指控命案係鍾耀全等四位教官所犯。
按:1996年四月十二日,鍾耀全教官毆打學生鄭溢鑫,被依殺人未遂及妨害自由罪提起公訴,後來被判刑,請參考1996金門縣金門高職鍾耀全教官案。


 

 









10/25/2004
1996金門縣金門高職鍾耀全教官案
1996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一時許,金門縣金門高職教官鍾耀全要求住校學生鄭溢鑫進其辦公室寫報告,交待四月八日參加打群架經過,鄭溢鑫拒寫,離去時用力關門,鍾耀全教官遂帶他到隔壁器材室,指責其態度,出手毆打,令他胸腔挫傷。翌日四月十三日星期六早晨,鍾耀全教官帶鄭溢鑫回小金門家中,直到中午,鄭溢鑫才告訴父親鄭明福上情。四月十八日,鄭溢鑫赴醫院診療,紀錄稱「左臉、下頷及前胸部挫傷」。家長無意控告鍾耀全教官,但第三人逕行告發,檢察官主動依殺人未遂及妨害自由罪偵查。1998年十月三十日,檢察官依瀆職罪嫌等,聲請對鍾耀全教官簡易求刑,鄭溢鑫以被害人身分被傳應訊,鍾耀全教官被判有罪,處以拘役三十日,緩刑二年。鍾耀全教官上訴,稱鄭溢鑫所受傷乃打群架所造成,又稱只是扶正鄭溢鑫臉部,並未毆打。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金門農工職校學生楊景逢陳屍校園命案,經過檢警雙方兩年多來偵辦,疑雲未解,金門地檢署九日邀請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楊日松複驗屍體。圖為楊日松(右)到現場勘驗,死者父親楊國進躺在地上模擬當時案發情形。





金門農工職校學生楊景逢陳屍校園懸案即將屆滿四年,中華民國重大刑案受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 ( 右) 三十日跨海關切,提出懸賞新台幣三百萬元破案獎金,希望案情早日水落石出。














 

金門高職學生楊景逢陳屍校園案家屬陳情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二日電)金門高職學生楊
景逢陳屍校園命案已經兩年,他的家屬求助無門,今天
在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濁水召開的記者會提出多項
疑點,指校方有意製造自殺假象,誤導偵辦方向,檢警
單位包庇犯罪事實。

 

金門兩大命案未破警方強調未停止辦案腳步

(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十七日電) 金門學生楊景逢命

案,和保一警員曹義國命案成為地方兩大懸案,縣議員

楊永立今天在議會發飆,痛責警方辦案不力,縣警察局

長張蒼波強調。

 

自由時報標 題:金門校園命案職校生陳死走廊

法醫研判小腿骨折疼痛休克死狀不像 跳樓自殺不排除他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