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及早開始 給家長的親子共讀建議
因為閱讀很重要,所以愈早開始愈好。就跟嬰兒發展很重要一樣,閱讀這件事也是一樣的,因為閱讀可以預測孩子未來的表現。
我們在推早期閱讀的時候,有時候會用另外一個名詞叫做「讀寫萌發」,它主要是要翻轉閱讀準備論的觀念,擁護閱讀準備論的人認為閱讀這件事不用急,等孩子發展成熟到5、6歲再來帶孩子閱讀家居通渠。
但紐西蘭學者 Marie Clay 認為,在嬰幼兒時期就可以發展讀寫的經驗,而且發展是連續性的,不是有或者沒有,因此提出「讀寫萌發」的概念。但是這個經驗當然跟國小、國中那種學習經驗很不一樣,「讀寫萌發」一定要是要鑲嵌在孩子的生活情境裡面,不是當作一堂課或學科來進行,是跟著孩子聽說讀寫的能力一起進展的香港 物業。
讀寫萌發主要有兩個面向能力,一個就是基礎的解碼能力,一個是口語相關的能力。基礎解碼的能力是跟聲韻覺識概念相似,孩子要能夠知道字音的關係、辨識不同的字音。口語能力前面也有提到,閱讀要把內容唸出來,才能把看到的東西跟聲音連結,如果只看不念,口語能力可能就會變弱。這些能力都不是孩子天生就會的,一定要給孩子機會去學習怎麼閱讀。
根據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發表的《踏出閱讀的第一步》這本書的研究,從出生到3歲所需達成的能力,要包括:能認出某些書本的封面、能假裝閱讀、能對書中角色做一些評論,或能開始與主要照顧者進行書本分享的日常活動。到了5歲,孩子甚至要能夠使用新的詞彙和文法結構,或是可以將書本的資訊與日常生活經驗產生連結英國物業。
可是根據我們「臺灣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建置計畫」的調查,台灣小孩讀寫萌發的表現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這麼好。台灣的學前兒家長最早從孩子6個月大時,就開始讓他們學注音,到了5歲,更有超過5成的幼兒開始學注音跟國字,可是相較之下,去圖書館的比例卻很低,不到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