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眾
佛法概論 印順長老 開示
原文出處--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Y0008_001
事和與理和
和合僧,是緣起的和合。緣起的和合中,是有相對的差別性,所以在一切佛弟子中,分為在家與出家二眾。在家眾中,男的稱為優婆塞——近事男,女的稱為優婆夷——近事女,這是親近三寶的。佛教的在家信眾,接近佛教,在思想與行動上,接受佛法的指導,照著去行,所以叫近事。出家眾中也有男女不同。男眾又分兩級:沙彌(勤策),是青年而沒有履行完全律制的,可說是預科;比丘(乞士),是以佛為模範而學佛所學、行佛所行的。女眾卻分為三級:在預修的沙彌尼(勤策女)、正式的比丘尼(乞女)之間,有式叉摩那尼(正學女),這是為了特殊情形而制定的兩年特訓。其中,沙彌是隸屬於比丘的,沙彌尼與式叉摩那尼是屬於比丘尼的。這男眾、女眾的「二部僧」,雖然男女各別組織,但在思想上與精神上,比丘僧是住持佛法的中心。綜合這七眾弟子,成為整個的佛教信眾。
┌──────┬沙彌尼─────┐
├─式叉摩那尼┴────────┤
┌─比丘尼─┴───────────────┤
僧伽─┴─比丘──┬───────────────┼─僧伽
└───────沙彌──────┤
┌────────────────優婆塞──┤
白衣─┤ │
└────────────────優婆夷──┘
釋尊適應當時的環境,在出家弟子中,有事相上的僧團;在家弟子僅是信仰佛法、奉行佛法,沒有成立團體。所以在形跡上,有出家的僧伽、有在家白衣弟子,但從行中道行、現覺正法而解脫來說,「理和同證」,在家與出家是平等的。白衣能理和同證,也可稱之為僧伽;而且這還是真實僧,比形式上的僧伽更值得讚嘆。反之,出家者如沒有現證的自覺,反不過形式而已。這事和與理和,本來是相待而又不相離的。但在佛法的流行中,一分青年大眾出家者,與白衣弟子們,重視理和同證的僧伽,忽略六和僧團的作用,忽略發揮集團的力量完成正法久住的重任,因此而輕視嚴密的僧制。白衣者既沒有集團,而青年大眾僧中,「龍蛇混雜」,不能和樂清淨。結果,理想中的真實僧,漸漸的比虛偽更虛偽。號稱入世的佛教,反而離開大眾,成為個人的佛教。另一分耆年的老上座,重視事相的僧伽,但忽略釋尊制律的原則不變、根本不變,而條制、枝末的適應性不能隨時隨地的適應,反而推衍、增飾(還是為了適應),律制成為繁瑣、枝末的教條。僧俗的隔礙,也終於存在。從僧伽中心的立場說,這是各走極端,沒有把握事和與理和、原則與條規的綜合一貫性,不能圓滿承受釋尊律制的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