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191 “行法失家業,顧家法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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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真實抉擇道的體性分二:
此中分二:一、以何等身滅除生死;二、修何等道而為滅除。
真實抉擇道的體性包括身和道兩方面,先抉擇能使生死滅除的身,也就是能滅除煩惱的身。
丑一、以何等身滅除生死分二:
① 現在獲得暇滿身時須精進斷生死
② 所依以出家為妙之理
今初。
以何等身滅除生死的重點是“了生死”須以暇滿身,在有暇身當中又以出家身為最好。
寅一、現在獲得暇滿身時須斷生死
如《親友書》云:“執邪倒見及旁生,餓鬼地獄無佛教,及生邊地蔑戾車,性為騃啞長壽天。隨於一中受生已,名為八無暇過失。離此諸過得閒暇,故當勵力斷生死。”
如《親友書》所說:“執著邪見,受生在旁生、餓鬼、地獄任何一趣,處在無佛出世的黑暗時代,出生在邊地成為蔑戾車(下賤種類,邊鄙不識禮義之人),生性呆啞,生在長壽天,只要受生在以上任何一處中,就名為八無暇過失。現在已經遠離此等過失而獲得了有暇身,就應當利用這個人身努力斷除生死。”
以下再提出要義著重強調:
是須於現得暇滿時斷除生死,生無暇中無斷時故,如前已說。
必須於現在獲得暇滿人身時,斷除生死,如果今生錯過,來世轉生在無暇當中,就沒有了脫生死的機會。就像前文宣說暇滿時所說的那樣。
月稱菩薩在《入中論》說:“若時自在住順處,設此不能自攝持,墮落險處隨他轉,後以何因從彼出。
”古人也說:“此身不從今生度,更待何生度此身。”
大瑜伽師云:“現是從畜分出之時。”
大瑜伽師滾巴瓦說:現在獲得人身,是要和旁生分個差別的時候。意思是獲得人身,一定要有超勝旁生的地方。
博朵瓦云:“昔流爾久未能自還 ,今亦不能自然還滅,故須斷除。斷除時者,亦是現得暇滿之時。”
博朵瓦祖師說:往昔流轉那麼長久,也未能自然還滅,今天也不會自然還滅,所以必須主動斷除,而斷除之時正是現在獲得暇滿的時候。
寅二、所依以出家為妙之理分五:
① 總說 ② 須思惟出家功德以及在家過患
③ 當如是發願 ④ 成為佛法所緣 ⑤ 顯密教中讚歎出家
卯一、總說
此復居家,於修正法有多留難 ,及有眾多罪惡過失,出家違此,斷生死身出家為勝,是故智者應欣出家。
“此復”有進一層的語氣,即斷除生死的所依是暇滿人身,而在暇滿人身當中又以出家身為殊勝。
對修習正法而言,居家有很多障礙以及罪惡過失,出家則相反,障礙和罪惡過失都少,斷除生死的所依身以出家為殊勝,所以智者們應當歡喜出家。
卯二、須思惟在家過患以及出家功德分四:
① 如是思惟的利益 ② 在家的過患
③ 了知居家相違正法後,發願出家 ④ 出家的功德
辰一、如是思惟的利益
若數思惟在家過患、出家功德,先已出家令意堅固,未出家者安立、醒覺妙善習氣。
如果能反覆思惟在家的過患以及出家的功德,已經出家的人可以讓自己的心更加堅固,還沒有出家的人也可以在心中安立以及覺醒妙善的習氣。
所以,如是思惟的利益,以出家眾來說,就是“令意堅固”,“意”包括出離心、珍愛出家身的心、尊重出家戒的心、勤修三學的心等;以在家眾來說,通過思惟,以往沒有妙善習氣的,可以由此安立,已有妙善習氣的可以借此因緣蘇醒。“妙善習氣”是指出離輪迴、希求解脫的習氣,也就是出家求道的習氣。因此,數數思惟在家的過患以及出家的功德,能直接引發與堅固出家善根。
此中道理當略宣說。
對在家過患以及出家功德的道理,以下簡略宣說。
辰二、在家的過患
其居家者,富則守護劬勞為苦,貧則追求眾苦艱辛,於無安樂愚執為樂,應當了知是惡業果。
居家之人,富貴者有守護、維持、增上財富的辛苦,貧窮者有為生活而日夜追求的各種痛苦和艱辛,人們對本無究竟安樂之法妄執為安樂,應當知道這是惡業成熟的果報。
前輩上師們都這樣說:如果耽著並無安樂的在家生活,就像豬狗歡喜糞便,唯是以前世惡業力成熟的果報。
《本生論》云:“於同牢獄家,永莫思為樂。”
《本生論》說:“對於如同牢獄般的家,永遠不要認為有真實的安樂。”
“或富或貧乏,居家為大病。一因守煩惱,二追求艱辛,或富或貧乏,悉皆無安樂。於此愚歡喜,即惡果成熟。”
“不論富有還是貧乏,居家本身就是大病。富者因為守護資財而煩惱,窮人也有為生活奔波的艱辛,所以貧富都沒有真正的安樂。對這樣的居家生活歡喜耽著,就是惡業果報成熟之相。”
以下進一步說明出家的所為:
是故執持眾多資具,求無喜足非出家事,若不爾者居家無別。
因此,執持眾多的生活資具,而且一追求起來便不知滿足,這不是出家之事。如果不在道業上精勤,這和在家又有什麼差別呢?
辰三、了知居家相違正法後,發願出家
又居家者與法相違,故居家中難修正法。
又因為在家和正法相違,所以在家很難修習正法。“與法相違”是在家難修的原因。
以下引《本生論》具體宣說相違之處:
即前論云:“若作居家業,不能不妄語,於他作罪者,不能不治罰。”
如果行持在家的事業,為了自利便不得不說妄語。因職業的關係,對犯罪的人也不得不施行懲罰。
這是舉身語的例子,說明在家人為了生活會造很多身口意的罪業。
“行法失家業,顧家法豈成。”
“法”是代表出世間的道業,“家”是代表世間的事業。法和家豈能雙全?要成就一者,就要拋棄另一者。一心修法,就顧不上家業;一心繫在家上,法又怎能修得成?
“法業極寂靜,家事猛暴成。”
法業極為寂靜,而家業都是在粗猛急暴的心態中辦成的。
“故有違法過,自愛誰住家。”
因此,居傢俱有相違聖法的過患,真正想利益自己的人誰願意住在煩惱之家呢?相反,只有愚人才甘於陷在煩惱的淤泥當中,不思奮發。
又云:“驕慢癡蛇窟,壞寂靜喜樂。”
在家耽著在欲塵上,擁有財富名聲時,就會生起驕慢,而且貪著五欲時,心識被蒙蔽,不見五欲的過患,從而增長愚癡。安住在這種充滿驕慢、愚癡等煩惱毒蛇的蛇窟中,只會毀壞涅槃的安樂。
“家多猛苦依,如窟誰能住。”
家是眾多猛苦的所依,猶如蛇窟,是無盡痛苦的源頭,有智慧的人誰會去安住?安住其中極不合理。
應數思惟如是等類在家過患,發願出家。
應當反覆思惟諸如此類的在家過患,從內心深處發願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