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0 06:07:16七月
感想
剛看到了一篇別人日記的片斷
如果工作累了﹐厭了 或是心情不好﹐煩了
請你一定要記得三件很重要的事
1﹑我愛你
2﹑我愛你
還有...
3﹑我愛你
好想也有人這樣跟我說
就算有了生活的目標
跟找別的東西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有時還是不夠的
我想`我真的很寂寞 b-(
這是某個朋友熱戀時給對方的一段文字 現在分手了 但男方還是無法停止再網上不停的訴說自己的思念
讓我有了很深的感觸
想愛的時候 什麼話都說的出來
想轉身離去的時候(不管理由是什麼)可以是冷酷的人
(我是在說我對世間的人感情的感觸)
無法脫離過去的感情 誰都有權利在上面寫任何他想寫的東西
雖然說這些感情是自己的事 但有勇氣在網路公開彼此的感情
就要承受後來分手後的結果跟關注
怎能怪無法釋懷無法忘記的的另一方宣洩自己的情緒或是繼續陳訴自己的愛呢
她可以選擇轉身離去
但不能要求不想離開的人停止繼續思念
一切沒什麼對與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