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1 10:30:46原啟人

MOTOROLA的墮落

我第一次接觸到MOTOROLA是在民國76年的海軍造船廠內,當時我對MOTOROLA的唯一印象就是業務員嗓門很大。

 

後來當我進入MOTOROLA台灣代理商芳聖公司的子公司健訊公司後,才知道MOTOROLA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無線通訊廠商。在當時,後來行動通訊霸主的NOKIA還只能排第二,至於現今老大的APPLE,當時連邊都還沾不上。

 

MOTOROLA在當時之所以能稱霸無線通訊界,是因為MOTOROLA的產品雖然是商品,卻有著幾乎可媲比美軍品的品質。但後來,MOTOROLA因過份執著或自傲於產品品質而忽略了消費者的聲音,以致於被市場踢出行動電信業。

 

而在台灣的MOTOROLA,更是令人嘳歎。一條機場捷運,通訊不連續的中斷點超過5個;而設備不斷間歇性告警,及設備故障率高等這些毛病,台灣的MOTOROLA都能把責任推給桃捷人員操作不當,以及和主包商丸紅之間的商業合約而百般拖延,或置之不理。問題是有許多設備如基地台、雙向放大器等,平常是不需要人員操作的。而這些設備在正常使用中不斷告警、故障,而無法得到及時修復,實在給桃捷公司造成不小困擾。

 

一個國家或一間公司的衰敗,都脫不了用人不當的關係。我想MOTOROLA的墮落應該也不能例外。舉一個小例子來說明:台灣MOTOROLA在機場捷運用了一款戶外型的雙向放大器,使用環境溫度規格是50℃。其中有一台雙向放大器是裝在室內機房裡,有一次機房通風設備故障,使得機房內溫度最高上升至39.8℃。而此時雖然環境溫度離50℃還差著10度,但雙向放大器卻當機了。按理說設備瑕疵或故障是難免的事,承認後修好也就算了。但沒想到台灣MOTOROLA人員卻主張規格表上的耐受環境溫度50℃是指內部零組件可工作溫度,而不是放大器可容忍的工作溫度,放大器必需工作在25℃以下的室溫,所以在冷氣空調未正常提供前,放大器不准開啟。

 

必需工作在25℃以下室溫的放大器還能算是戶外型放大器嗎?早知道台灣MOTOROLA會這麼玩,誰還敢和它做作生意?

 

設備壞了還可以修,但用人不當,就只能看著公司日漸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