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8 21:30:41john

華人文化對同志的壓迫



「朕『賜』你五馬分屍!」每每聽到中國古代君王的命令,我就免不了起一陣雞皮疙瘩,顫抖的不只是對殘忍酷刑的使用,還有那令我百思不解的「賜」字,明明就是皇帝要「宰殺」違反他旨意的人,為什麼他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自認為他的作為是一種「賞賜」?除了變態心理學中的「自大狂」,我實在想不出別種的解釋,然而皇帝畢竟不多,可是類似的異性戀男人不少,身為男同志的我尤其能察覺他們這種得了便宜又賣乖的文化。



孔子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蔣公說:「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這兩句經典名言就是壓迫同志威力最強的武器,我先澄清我認為「孝順父母」很重要,我也呼籲所有的同志應該要「奉養父母」,可是並不是所有父母所言都是對的,孝順父母也不表示兒女應該百分之百照著父母的話去做,對我而言,「孝順父母」首要就是把自己的健康顧好,自己有了好身心,就有能力奉養父母,「直接奉養父母最孝順,這跟有無後代一點關係也沒有。」可是身為男同志不管再怎麼奉養父母,只因沒有後代就被冠上「不孝」之罪名,何來公平正義可言?

「過年回家吃團圓飯」的意義很好,問題是「回家」回「誰的家」?「團圓」團「誰的圓」?妻子得去「公公的家」而不是回自己「母親的家」,過年還得忙著打掃、煮飯以及洗碗,有回我的伴侶勸我不要那麼激進(他五十四年次,屬於傳統思想那代),他說:「女生初二就可以回娘家啦!」我反駁他說:「你會同意我星期六晚上跟別的男生約會嗎?星期六晚上要跟最重要的人在一起,過年也要跟最重要的人在一起,而異性戀男生的意思是「公公」、「父親」,也就是「他們自己」才是最重要的,過年要跟他們一起過,初二才輪到女生回自己的家,可是我們呢?很抱歉,男同志無日期、無家可歸。」

前一陣子「晶晶書庫」因販賣包了塑膠膜的情色刊物被法院宣判有罪,負責人賴正哲不服提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的解釋大意是說:販賣情色刊物是不好的,所以同志和異性戀應該一視同仁,不該享有特權。我不否認大法官說的都很漂亮,只是走在路上你三不五時看到AV女優DVD的店家霓虹招牌高掛,有些還大辣辣的設在警局、學校旁,還強調是「日本航空版」(「航空版」是指「最新」,而「日本A片」的內容是只有女人特寫),對照「這些服務異性戀男生的商店」以及「異性戀男生大法官所做出的釋憲文」,原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話只是「朕『賜』你五馬分屍!」的進化版。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