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的藝術品是藝術嗎?
標題的意思是,一件客觀的、被普遍認定的藝術作品,對於一個初識的觀賞者、或者不曾與此作品產生對話並沉緬其中的觀者,它算是藝術嗎?簡單地說,一件未能讓你產生美感經驗的作品,還算是藝術嗎?
我們可以說它客觀地存在在那兒,卻又與我沒有任何關係。我看著它,估量它的造型、色彩、比例等等,確認是一件可以觀賞的作品。但此外一無所得一無所獲。我不能從它聯想到之外的什麼,不能有超出此刻眼所見的範域。除了公認的藝術品身份外,無法導引出更多更深沈的意義。
在這狀況下,它還算是藝術品嗎?至少,對於“這個我”來說,它只是“別人”認定的藝術品,在我身上產生不了任何美感體驗。我以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它可能是別人的藝術品,卻不是我的。我和它的關係還未進入審美層次。它只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物件。我在它真正的意涵之外。所以,結論是:
客觀的藝術品,尚未或未能進入觀賞者的內在主觀活動前,它不算是帶有藝術內容的藝術品。如果硬說是藝術或藝術品,那不過是拾人牙慧的人云亦云,對自己的審美生命毫無意義。
“Expose yourself to art” 這張圖片,非常準確地表明了觀賞者與藝術品的關係。除非進入下述的境地,一件作品即便掛在你自家的牆壁上,它仍然與你互不相干互不相屬:
當觀賞者面對藝術品時,必須像暴露狂一樣,毫無遮掩地打開自己的心防,卸下一切武裝和既定的成見、思考模式以及意識形態,任眼前的藝術品侵襲你、干擾你、敲打你、扭轉你、推搡你⋯⋯然後,如果它夠格的話,你和這件作品就會進入了新的、可以互動的、啟發性的、近乎永恆的審美關係裡。這時,它不再是掛在畫廊或美術館牆上那件客觀存在的物件。於是,你才擁有了這件藝術品,它才永遠鑲坎在你的心房裡,不斷滋養你、成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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