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7 21:58:57幼稚集團~幼稚德

有意義ㄉ文章

深更半夜電話鈴突然響起,我沒頭蒼蠅似的跌撞奔向電話。

拿起聽筒,對方掛了。

他媽的,就算打錯了,好歹也有個交待呀。

我一時心裡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電話好,還是自己仍有什麼別的想法。

躲回床上,我真覺心冷了。想起了自己久別的戀人。想到失眠。

去年秋天,一次她打電話給我,要我去找她。



我到了她家門前才發現她一個人坐在台階上,眼睛紅紅的。

未等我問怎麼了,她就沖過來一把抱住我的脖子,說:

『沒家的感覺好可怕。』於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往我身上擦。

我不明所以,只是盲目的擁她,告訴她:『你不會沒有家的。』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誤把自己反鎖在了門外。

她有一雙極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

站在你面前,就是這麼一個普通的女孩;走入人群中,立刻再難將她發現。

可我依然愛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給我的唯一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她穿¨我送給她的白色T恤。

那也是我們相識三年中,我曾送她的唯一一件衣服。

僅僅四十塊錢。是堡獅龍季末打折時隨意買來的。

可買過後,她久久不肯穿。我一直以為她不喜歡。


在我的威逼利誘下,她終於承認〝捨不得〞﹐因為是我送給她的。

面對這樣一個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動。

可我卻不知如何去回報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清我自己。



或許我也從未想過要去說些什麼為了她。往昔的時光是美麗的。

夜深人靜,我久久的摩挲手中的照片,不願放下。

淚一滴滴落在照片上,來不及擦乾淨。

我覺得用〝自我感覺完全錯位〞這句話來形容自己一點都沒錯。

不論是我激動還是我平靜的時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釋自己。

相識三年之久,她終於向我提出了分手。

理由只是:在我身邊,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覺。

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該如何去挽回。


我想她並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卻並沒問出口。

末了只有一句話:『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話,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

眼神中的失望,驚的我只覺自己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



當她轉過身大步離去,我知道自己再也無法將她喚回。

是否相愛的人,永遠都只能象兩列對開的火車,只有擦身而過的緣份。

他們在相愛的時候,忘記了去傾訴。他們在等待,等待對方先說出來。

可悲的人,為何要如此高傲?為何要如此固執?




我們的故事本該到這裡就結束了,劃上一個平淡而又無奈的句號。

可是沒有。

分手的一個多月後,她出了車禍。

從來都習慣,這樣的事發生在別人的世界裡。

可是它這次實實在在的發生在我身上,發生在我眼前。

奪走了她,我的愛人。 這個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和她同院的一個兄弟把這件事告訴我後,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


接著我扶起他,『我說哥們兒,今天可不是四月一號呀,別跟我開玩笑成麼?』

他緩緩向我道出了她的出殯日期。

我只知道自己雙腿一軟跪在了地上,其餘什麼也不知道了。

我和她相處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長很長。

出殯那天,我只能遠遠地跟在她親屬們的身後。



淚水滂沱的我終於明白,為何當初她那樣的依戀我。

當時的我,肝膽俱裂,我多想再擁她入懷中。

再拉住她的手,讓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

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覺。

她永遠地走了。

事後的日子裡,我每晚都做同樣的夢。


醒來後才發現,我的枕頭已經濕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

我的感覺再次錯位



我躺下,在身邊留出位置,讓我的愛人就睡在我身旁。

我的好兄弟們,或許你們比我經歷的事要多的多。

可是,聽我一句好嗎:能珍惜就珍惜吧。

她向你要的,或許只是一種歸屬感。

如果你是愛她的,把你心裡的話講給她。

讓她從心底裡有個依靠。

因為,愛經不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