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0 06:07:37半緣君

喜歡

忽然之間想說,「喜歡」一詞原來也有兩個用法。

別打我...

我們說甲喜歡某事人物,可以理解為甲希望和願意該事人物出現在他身邊或在他身邊發生。

比方說:我喜歡「吃水果」,就是說我願意「吃水果」一事在我身上發生;我喜歡某家小姐,就是說我希望她經常在我身邊。

這是從意願來看。

另一個用法,大家都明白卻沒有留意。

當我們說甲喜歡某事人物,可能不是他希望和願意該事人物出現或發生;而是他所做的決定或行動往往導致該事人物出現或發生在他身邊。

如果我說,你喜歡令自己痛苦,並不是說你希望或願意將痛苦加諸在自己身上;而且說你所做的一切,經常帶來自己痛苦而已。

這是從結果來看。

在這裡作語理分析,不是因為我喜歡被打,而且因為我喜歡來訪的各位;我希望你們想清楚,自己到底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而已。